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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科发〔2018〕461号关于平罗县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沟整治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平发科发〔2018〕461号
宁夏德渊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沟整治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宁德渊建发〔2018〕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切实做好我县水环境及入黄排水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第三排水沟水质情况及周边环境,使排水顺畅,确保行洪安全。同意实施平罗县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沟整治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
平罗县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沟。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
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沟全长1200米,采用D=1.8mU型渠断面砌护,渠口宽2.184米,渠深1.2米,最大流量1.858m3/s,清理渠底淤泥0.5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9.26万元.其中:工程费92.95万元,其他费用6.31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解决。
五、建设期限
2018年。
六、投资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彻底改善周边生态功能,对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望接到批复后,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项目资金要专账、专户管理,超支不补。同时,要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及安全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此 复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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