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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1/2018-808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我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和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履行好党务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高效落实好党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迅速行动。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方式、监督和追责。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切实抓好专题学习,县委党校要将中央《条例》、自治区《细则》、市《方案》纳入培训课程。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尽快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并报县委办公室备案。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为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督查。党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全县效能目标考核,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将党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情况。县委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情况在全县通报。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推进全县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二)工作目标。遵循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坚持积极稳妥、坚持依规依法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不断提高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保障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四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四规范,党员、群众、社会三满意)的目标。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一)党务公开范围。全县党的乡镇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将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党外公开,要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主要包括: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要向社会公开;涉及全县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县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全县党员中公开;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党务,在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公开;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二)党务公开内容。凡涉及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1. 乡镇党委应当公开的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负责党的建设情况;党的重要会议、活动、评选表彰和重要人事任免情况;加强自身建设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2.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公开的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本级党委、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部署情况;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包括协助上级党委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纪律宣传教育、制定修订党内法规制度等情况;加强党内监督情况,包括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巡察工作安排,落实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跟踪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督查等情况;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查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包括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3.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公开的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机关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管理机构的名称、职责等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等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的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为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作出的部署安排及推进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情况;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党委派出机关还要重点公开代表党委领导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党的工作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4.党组(党委)应当公开的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加强党组(党委)自身建设的情况,包括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洁从政情况等;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5.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创先争优、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对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6.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应当公开的内客:成立党组的参照党组(党委)党务公开内容予以公开,成立基层党组织的参照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内容予以公开。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编制党务公开细化目录,提出公开内容、范围、方式、频次和时限等,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接受上级组织指导,并按要求在相应范围内公开,目录要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要将党务公开逐步纳入到党组织文件办理、会议活动办理等程序。党组织拟制文件、办理会议活动时,要同步明确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由各级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机构或负责人对公开属性界定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公开的程序、方式和要求 

(一)党务公开程序。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各级党组织按照提出、审核、审批、实施、归档的程序及时主动公开。提出,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谁承办、谁提出”的原则,由党组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对应当公开而未提出公开的事项,党组织要及时要求提出公开意见。审核,即党组织有关部门或领导要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保密审查,拟公开的党务信息中含涉密内容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涉及党员个人的,要防止泄露隐私。审批,即党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实施,即党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归档,即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党务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党务公开方式。要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党内公开,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等方式。社会公开,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党建网站、党务公开信息平台、大屏幕、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例行公开,各级党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党委有关工作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 

(三)党务公开要求。党务公开必须体现时效性,确保公开时限、公开内容与公开实效相适应。 

1.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工作要长期公开,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要分阶段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事项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2.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进行资源共享,统筹使用,相互促进。对于既是党务公开信息又是政务公开信息的,可结合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执行。党政联合印发的应当公开的文件,要同步发布到同级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进行公开,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 

3.各级党委党务公开信息可能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承办部门(单位)在提出公开事项时,要同步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工作,对重大决策部署要坚持“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对可能出现的热点舆情要作出预判,制定应对预案。各级党委党务信息公开后,由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宣传、网信部门做好舆情监测、收集、引导、处置工作。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要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党委办公室信息工作机构要对党委党务信息公开后的舆情信息及时收集、快速报送。 

4.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民主决策、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全过程,不断提高重要事务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要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参与等新形式,充分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5.凡密级文件不得作为党务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公开。对未标密级的中央文件要按密级文件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公开发布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中央文件的标题、发文字号、印发传达范围等信息属于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应当与文件一起严格按相关保密要求管理,不得在党务公开信息中引用。凡依据中央、自治区密级文件制定的有关文件、作出的决策部署、提出的贯彻措施,按照“密来密往”的原则,按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不得作为党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确需要在一定范围知悉的,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在规定范围内传达学习。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规范推进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要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政治责任,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的重要方面,每年要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民主评议党员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健全机制,明确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保障所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分类制定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并从实际出发,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明确职责,认真履责。建立县委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分级负责,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利用平罗党建网、纪检监察网等主要网站(页),与县委各部门网页链接建立县委党务信息公开平台。县委工作部门在做好承担的县委党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和公开工作的指导。 

县委办公室负责全县党务公开日常工作,承担县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及时对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会议重要决议决定事项,县委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县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及重要工作情况,县委领导同志重要政务活动、批示指示精神及其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公开;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县党务公开工作,做好县党务公开责任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的党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有序衔接。县纪委监委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党务公开和指导、检查、落实工作,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问责。县委组织部负责县委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全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党务公开。县委宣传部负责县委宣传思想建设和全县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指导全县宣传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县委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委统战部负责县统一战线党务公开工作,做好全县民族宗教和党外代表人士党务工作相关内容的公开。县委政法委负责县政法系统党务公开的指导、检查、落实工作,做好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平安创建等工作的党务公开。县委政研室负责全县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重大问题研究、解读等内容的公开。县编办负责全县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内容的公开和检查落实工作。县直属机关工委负责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指导、检查、落实工作,做好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县网信办负责全县各类网站、“两微一博”等党务公开网络平台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三)督导检查,严格考评。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督查考评机制,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县委办公室负责全县党务公开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建立党务公开问责机制,凡是对上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消极执行或拖延懈怠的,未按照规定编制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落实不到位的,未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等实施党务公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党务公开内容弄虚作假、严重失实、欺骗党员和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追究其上级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检查责任。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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