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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批复】平发科发〔2018〕452号关于灵沙乡西灵村插花移民蔬菜大棚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平发科发〔2018〕452号
灵沙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灵沙乡西灵村插花移民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的请示》(灵政发〔2018〕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妥善解决插花移民脱贫致富产业发展问题,拓宽增收渠道,切实改善移民群众生活条件。同意实施灵沙乡西灵村插花移民蔬菜大棚工程。
二、工程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平罗县灵沙乡西灵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3880㎡(95.82亩)。用地范围内拟建40座蔬菜大棚(其中:30座为1156㎡/座。10座为580㎡/座)、一栋管理用房204㎡、1栋培训中心204㎡、1栋蔬菜分拣大棚576204㎡、两座冷库192㎡、露天蓄水池1座5415m3、1间水泵房、机井2眼、两座混凝土桥、围栏1440m、场区监控一套以及一间旱厕。总建筑面积合计44003.8㎡。园区内主要道路为4m宽砼路面,硬化面积6250㎡。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754.12万元。其中:工程费716.84万元,其他费用30.11万元,预备费7.1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十三五”插花移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六、投资效益
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拓宽移民群众增收渠道,切实解决移民产业发展滞后、单一等问题,确保插花移民实现安居乐业,推动脱贫攻坚扎实开展。
望接到批复后,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项目资金要专账、专户管理,超支不补。同时,要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及安全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此 复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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