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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18-7768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16日
标  题: 关于制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服发[2018]3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制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卡的通知

平政服发[2018]37号

  进驻中心各窗口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水平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区政务服务“三级四同”标准化建设要求,我县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完成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要素完善及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一张网审批”。为了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和在线监督,确保行政审批规范透明、阳光运行,现就统一格式制作各部门《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务服务便民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的制作规范和内容 

  《指南》采用铜版纸制作,长21cm,宽10cm,封面颜色以清爽淡雅为主,可适当体现本行业主题色彩,注明单位。《指南》主要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职权类型、办理类型、办理主体、申请主体、申请条件、数量限制、申报材料、服务表格名称及下载途径、收费依据和标准、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网上申报或相关内容查询、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次性告示卡》采用硬卡纸制作,长5.5cm,宽9cm,封面颜色以清爽淡雅为主,可适当体现本行业主题色彩,注明单位。《告知卡》包括内容: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可图表形式)、收费标准、法定时限、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二、部门职责 

  制作《指南》、《告知卡》是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衡量我县各窗口部门政务服务改革、放管服工作落实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各部门要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确保《指南》、《告知卡》制作质量,按照中心要求的时限完成。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根据县政务服务中心审定的《指南》清样,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要求印制,封面图片和格式必须按照政务中心提供的标准模版制作,所需经费自理。 

  2、为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做好准备,各窗口单位务必8月26日前将《指南》、《告知卡》经自行审定制作完成后全部摆放至中心各窗口 

  3、各部门《指南》可以集中成册,《告知卡》一事一卡,事项较多的部门《指南》可以按事项行驶权限分类印制。原则上指南不少于200份,《告知卡》可根据实际事项办理情况自行确定印制数量。 

    

  附件:《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卡》样本 

    

                                

  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88月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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