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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县复审完成情况督导的通知
平卫计发〔2018〕225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民族团结,有效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巩固提高我县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创建成果,再次迎接自治区中医药局复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8年8月19日-21日。
二、督导形式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三、督导内容
详见附件1、附件2
四、督导组
组 长:钱 丽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刘瑞武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张正彬 县县卫生计生局局长助理
王学琴 县卫生计生局医政科科长
白 静 县卫生计生局医政科科员
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督导组将对被督导单位存在的问题,反馈给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督促指导取得实效,顺利通过自治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县复审专家组的验收。
附件: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记录表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记录表
平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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