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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平罗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生经开管发〔2018〕67号
各局室:
现将《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平罗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平罗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升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制定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平罗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促进行政依法依规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管委会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罗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平政发〔2017〕1号)规定,凡党工委会议、财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各局室制定的政策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及时公开。[办公室负责落实]
2.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加强“三个清单”公开
结合管委会今年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配合县相关部门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局室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各局室负责落实]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
(一)推进预决算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财务室负责落实]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开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与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规划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公开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等3大领域信息。各局室在统筹推进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起到引领作用。[办公室、产业局、安监局负责落实]
(四)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突出抓好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产业局、安监局负责落实]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一)扩大解读范围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打造西部地区转型发展先行区、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及推进“三大转型”、打造“一翼四城”、实现“两个转变”等中央、自治区、市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统筹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市“三大战略”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局室负责落实]
(二)完善解读机制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21号)和《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平党办发〔2018〕58号)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各局室负责落实]
(三)提高解读实效
各局室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局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 “两微一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各局室负责落实]
四、高度重视舆情回应,主动引导社会预期
(一)把握回应重点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自治区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加快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安监局、产业局负责落实]
(二)加大问责力度
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积极上报相关部门。[办公室负责落实]
五、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一)管好用好微信平台
1.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办公室负责落实]
2.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微信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积极协助政府办为《平罗县人民政府公报》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制。[办公室负责落实]
六、加快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发挥各级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抓紧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加快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和微信平台等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要严格落实新条例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办公室负责落实]
2.对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办公室负责落实]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办公负责落实]
(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办公室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并对外发布。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后,应及时将对外发布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向自治区、市上报备案。[办公室负责落实]
各局室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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