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33/2022-0011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5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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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认真做好2022年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服务全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平罗县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统计工作《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施行,切实转变统计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将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作为统计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努力构建“不想假、不能假、不敢假”的统计理念。
二、抽查范围
全县的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商贸、服务等专业的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
三、抽查方法
(一)检查对象随机选定。按照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领域和范围,将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的抽样框,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
(二)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从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抽查时间、频率和组织方式
(一)抽查时间。2022年5-12月。
(二)抽查频次。 1年1次
(三)组织形式。由分管领导带领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组建的检查组,到企业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前由主要负责人统一召开抽查工作布置培训会。
五、检查方式
按照抽查单位名单,检查人员到抽中单位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六、检查内容
1.是否有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
2.是否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3.是否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4.入库、退库真实性;
5.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6.各专业领域指标(见附件)。
七、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
对随机抽查结果,包括抽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事项、抽查内容、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情况,按规定要求予以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对抽查发现的统计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调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附件:1.相关专业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2.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
平罗县统计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