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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0-0006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1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2020年上半年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0〕110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2020年上半年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报

平市场监管发〔2020〕110号

各成员单位:

据《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47号)精神,2020年平罗县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避免执法扰企,切实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现将2020年上半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上半年,各成员单位随机抽查覆盖79项执法检查事项,其中部门联合随机抽查17项,部门内部随机抽查62项,开展抽查34次118场次(包括部门联合4次)、检查户数2340户次,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主要涉及农资、食品食盐、运输、成品油、安全生产及其他重点行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一是制定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召开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1次,制定《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信息互通制度》。形成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定2020年底前,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新型监管机制基本确立,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二是集中整合检查事项。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动态监管,本级市场监管领域有15个部门制定了本单位的抽查工作计划和安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录入市场主体随机抽查名录库抽查事项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创新监管方式修改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前告知书,充分保障被查企业知情权。采集监管数据在开展联合抽查监管前,及时向联合抽查成员单位征询行政处罚信息未申报纳税企业信息等数据作为联合抽查公示信息财务数据的依据。各成员单位科学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明确随机抽查方式,联合抽查牵头单位,实行签名人负责制,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抽查人员现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移交主管部门进行回查。

(二)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部门联合抽查。一是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2次,部门联合抽查2次,共随机抽取检查人员96人次,抽取市场主体1000余户,主要涉及超市、药品、农资、医疗机构等行业,严查销售过期食品、假冒口罩等违法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局先后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9起,罚没款共计24.12万元,没收各类物资2701件。二是加强市场信用监管清单管理。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切实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对46户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暂缓纳入清理吊销名单,指导企业及时公示年报,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条件。

()有序实施现场抽查。是开展成员单位本部门内部抽查全县8个部门通过宁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开展了本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共开展30次,其中县市场监管局12次、公安局6次、人社局1次、交通局1次、商务局1次、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7次、应急管理局2次,共抽查市场主体1560户,抽查事项62项。县市场监管局重点对化妆品、医疗器械、商标、广告、食品餐饮等行业里进行了抽查;公安局重点对危货运输、娱乐、毒化学品管理等行业进行了抽查;人社局对劳务派遣、劳动用工进行了检查;交通局对客运、货运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了检查;商务局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对污染源监管进行了检查;应急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工贸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所有检查结果都录入系统进行了公示,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是开展部门联合抽查。上半年,全县共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4次,其中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商务局各开展1次,参与部门有市场监管、人社、教育、文广、住建、卫生等部门,共抽查事项17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800户市场主体,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三是开展专项联合抽查。2020年,财政局牵头联合公安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平罗支行、税务局开展非法集资联合抽查,重点排查“套路贷”、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人社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文广局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公安、应急管理、教育、文广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商标广告、食品、药品整治联合抽查,共抽查事项11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50人次,抽取市场主体600余户,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

三、取得成效

一是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了“一次抽查全面体检”。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有效地规范了市场执法行为,保障了公平公正,减轻了经营者负担,提高了检查效率。二是有利于缓解基层人员执法压力。有效解决检查多而分散,检查往往浮于表面,实现部门联合抽查,有助于化解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防控履职风险,整合市场监管职能。三是有效地规范了市场执法行为。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放管服发展环境,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2020年上半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部门中只有8个部门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其余单位只是录入了抽查事项及执法人员,未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抽查按照要求各单位在2020年底之前至少开展一次抽查,上半年只有4个部门开展。

二是工作资料报送不及时,系统操作不熟练。部分单位未及时报送双随机抽查工作报表、工作信息及相关资料。部分单位不能较熟练的使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存在录入不规范、工作流程错误等问题。

三是执法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全领域执法的要求。全县基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力量有限,难以完成大批量不定向联合抽查任务。部门联合抽查需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一定时期内存在干部心理和业务能力不适应的情况。联合抽查必须集中工作一段时间,影响检查人员所从事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消极思想。

四是协调配合不够。部分单位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时,作为参与部门不能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存在执法人员不能按时参加检查、多次推迟检查等现象。

下一步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和年初计划,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年度监管重点任务。

一要提高认识、确保成效。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按照《平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业务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要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人员不缺位。

二要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把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调整到该项工作上来,要保证工作岗位的相对稳定。各单位要对业务人员开展培训,熟悉操作程序,尽快完成信息录入公示各项工作。

三要抽查随机、常态监管。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务必于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工作,确保抽查计划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针对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将提高部门联合抽查比例、频次、范国、主体户数,确保2020年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工作常态化。

三是按时报送、强化督查。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随机抽查报表,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时进行抽查检查,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并将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内容。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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