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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行数字人事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221021/2016-49399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平罗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平罗县国税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数字人事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平罗县国家税务局数字人事推行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坚持党管干部、严管善待、积极稳妥、试点完善的原则,举全局之力扎实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税务干部全面发展,为推动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撑。

二、目标任务

把数字人事推行工作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实时地记录全局干部的职业基础、业务能力、领导胜任力、日常绩效、公认评价等方面数据,强化日常考核,运用积分累积,历史客观地反映和评价干部综合表现,更好地引导干部成长,实现“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全面发展,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总体目标。

三、组织管理

为确保数字人事工作在我局有序推进,成立平罗县国税局“一把手”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党办、信息中心、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罗县国家税务局数字人事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负责数字人事推行日常工作(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人事教育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数字人事推行工作,研究推行工作的思路目标、任务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行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业务推行和技术保障三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负责做好推行工作各项任务的上传下达和沟通协调,组织数字人事具体宣传动员工作,设立内网专栏,建立实体宣传栏,定期编制和发布数字人事工作动态、简报,营造数字人事推行工作氛围;记录、展现数字人事工作历程。抓好全局推行工作的指导、督导,定期组织各工作组汇报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研究具体工作进程。

业务推行组:负责推行数字人事信息系统,落实数字人事制度办法;负责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和软件操作师资培训,指导开展分类分级全员培训;负责收集分析推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及时答疑解惑,引导正确认识。

技术保障组:负责软硬件准备,硬件和网络环境资源规划;负责搭建培训环境、初始化环境和生产环境等;负责组织数据迁移工作,做好外围软件衔接;负责性能测试、运行监控和压力测试;负责制定技术应急预案,收集反馈解决系统问题,开展数据分析和加工。

四、工作任务

运用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对干部的职业基础、业务能力、领导胜任力、日常绩效、公认评价和平时考核等进行记录和分析,并与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比对,坚持问题导向,对软件运行管理工作机制进行验证和优化。

(一)职业基础

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基础信息录入。

1.学历信息。包括学校类别、学历学位、学习成绩。(人事教育科)

2.招录信息。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人事教育科)

3.培养信息。包括集中培训、岗位实训成绩、执法资格考试成绩、新进人员任职定级民主测评等信息。(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

(二)业务能力

1.一次性套级套档。除2016年新进人员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进入税务系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工作年限和职务职级,按照《税务系统业务能力升级管理办法》规定一次性套入相应级档。(人事教育科)

2.业务能力升级考试。下发考试教材,开展培训学习,组织全体公务员、事业干部(不含试用期人员)适时参加业务能力升级考试,及时将考试结果录入系统。(人事教育科)

(三)领导胜任力

1.领导干部任职考察。按照规定开展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完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将新选拔任用干部结果录入信息系统。(人事教育科)

2.领导干部试用期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试用期管理制度,组织试用期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培训。将培训学时得分和培训成绩录入信息系统;组织试用期领导干部转正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并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人事教育科)

3.领导干部专项考评

1)巡视。组织对党组班子成员开展巡视工作,并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监察室)

2)干部离任检查。党组书记离任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和任期内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人事教育科)

3)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国税局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11项内容进行审计评价,并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政策法规科)

4)党建工作落实。组织对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党办)

5)重大政治活动表现。组织对参与重大政治活动的领导干部开展民主测评,并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活动组织部门)

6)急难险重事项。根据上级或本级党组集体研究、专项评价,确定领导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的加(减)分分值,并录入信息系统。(人事教育科)

4.领导胜任力测试。严格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岗位胜任力测试办法》,推行期间按照统一要求组织科所长正副职开展个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测试、成绩反馈等工作,并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人事教育科)

(四)日常绩效(平时考核)

日常绩效(平时考核),是指对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日常表现进行考核。日常绩效(平时考核)包括组织绩效挂钩、工作任务完成、现实表现测评和加减分项目。

1.组织绩效挂钩。各部门按年将部门的组织绩效考核结果折算得分后,按规定权重确定日常组织绩效挂钩得分,作为组织绩效挂钩成绩,录入信息系统。(办公室)

2.工作任务完成。是指对税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主要通过个人记实、领导定期评鉴等方式进行。

1)实行个人记实制度。按照职务职责和行政隶属关系,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推送,确定干部个人工作任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正职按日记实,副职每周记实2-3次,其他干部按周记实。正式上线运行首月,实行个人每日工作纪实制,并按月进行工作完成情况自我评价。(各部门)

2)实行领导评鉴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于每月5日前完成对本部门工作人员上月工作审核评鉴,分管领导于月度终了10日内形成对分管部门负责人上月工作的审核评鉴,单位主要负责人于每月10日前形成对班子副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审核评鉴,完成上月度个人评鉴得分。每季度3个月的平均分,为季度得分。评鉴得分均录入系统。(人事教育科)

3.现实表现测评。是指对税务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主要通过定期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指标包括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水平、勤勉敬业、改革创新、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担当作为、廉洁从政和工作作风。根据与测评对象的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确定测评主体范围及权重。(人事教育科)

4.开展加减分事项记录。职能部门对于干部个人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水平、勤勉敬业、改革创新、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担当作为、廉洁从政、工作作风相关事项进行记录,审核把关,并将加减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办公室)

(五)公认评价

1.开展内部评价,内部评价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事业干部、工勤人员。内部评价分季度测评和年终测评(包括年度考核测评、“一报告两评议”、廉政测评),按照规定权重得出年终测评得分。

第四季度测评与年终测评合并进行。“一报告两评议”、廉政测评适用于各级国税局领导班子成员,并与年终测评同时进行,按照规定权重得出年终测评得分录入系统。(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2.开展外部评价。包括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办税服务厅现场评价、行风评议、明察暗访、舆情监督,以及其他形式。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市国税局的要求按实际发生的次数,在调查结束结果确认后,按照权重折算得分录入系统。(纳税服务科)

办税服务厅现场评价,由纳税服务部门每月汇总结果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分录入系统。(纳税服务科)

行风评议、明察暗访由机关党办或监察部门按年或次在取得行风评议正式结果按权重折算得分录入系统。(机关党办、监察室)

舆情监督由办公室在结果定性后按权重折算得分录入系统。(办公室)

(六)数据分析及结果应用

上述指标数据及信息,系统按照设定好的权重和计算公式自动量化计分,计入到个人成长账户,为综合分析运用提供基础数据。(人事教育科)

1.实行得分划段制度。对于同级同类干部,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数据模型,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划分为4个分数段。原则上,得分排在前20%的为第1段,21%-50%(含50%)的为第2段,51%-95%(含95%)的为第3段,排在后5%的为第4段。对处于第4段的干部由组织掌握,不予公布。

2.评先评优应用。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在第1、2段的干部,作为研究确定公务员“优秀”等次人选的范围,在其他奖励表彰中也应优先推荐。排在第4段的人员,不能作为奖励表彰的推荐人选。

3.干部选拔任用应用。确定考察对象时,将民主推荐、人岗相适和数字人事分数段综合研判,优先考虑分数段在前的干部。第4段的干部一般不得作为考察人选。

4.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应用。对于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慵懒散拖,公认评价分数连续2年倒数第一,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综合评价分数连续2年倒数第一,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均应当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及时予以调整。

5.职级评定应用。干部参加职级晋升考核,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级档。对处于第4段排序靠后,且没有特殊原因的干部,党组要严格考核。对确实表现不好的,应确定为考核不合格,不予晋升职级。

6.干部交流遴选应用。对连续2年处于第1段的干部,要优先列为重要岗位人选,优先安排挂职锻炼。上级税务机关从基层遴选干部时,应当根据遴选岗位的特点,建立适当的数据模型,优先考虑分数段在前的干部。

7.税务人才培养应用。在报名参加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各级国税专业人才库人员时,要按照综合评价得分,进行排序、划段,优先考虑分数段在前的干部。

8.开展内控预警。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分析研判数字人事数据信息1次,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提醒,督促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9.促进自我认知和提升。税务干部通过查看本人得分以及本单位其他人员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中位值,既与本人不同时期进行纵向比较,又与同级同类人员进行横向比较,清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实现自我提升。

五、工作安排

(一)上线准备阶段(2016年10月16日至2016年12月9日)

1.制定印发方案。制定并印发平罗县国税局全面推行数字人事工作实施方案和上线工作推进日程表(附件2),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2.宣传引导。编发简报、专报,在网站开辟数字人事专栏,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推送信息,设置展板,张贴标语,广泛宣传数字人事推行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答疑解惑,强化正向引导,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一个意见”、“八个制度办法”,将制度学习研究贯穿数字人事推行工作全过程,以操作实践加深对制度办法的进一步理解掌握。

4.数据准备。利用税务人事管理系统平台,按照上级统一安排于10月30日前完成人事软件个人基础情况等信息数据的维护;于11月15日前统筹分批下发数据清理工作任务,明确数据清理工作要求,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问题数据的维护、补录及更新,完成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5.软硬件准备。11月10日前完成各类设施采购,合理调配各类服务器、网络、存储、安全设备、客户端设备等资源,搭建培训环境、初始化环境、生产环境,按客户端设备配置要求组织完成客户端准备工作。

6.数据导入。加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数字人事项目组协调沟通,11月23日前将税务人事管理系统中的人事信息导入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对导入软件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完善补充,确保税务干部基础数据准确、完整。

7.业务培训。编制相关学习操作,汇编重要文件、数字人事各项制度规范等,参加自治区国税局11月23日-11月25日举办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班;参加12月1日由区局项目组对全市国税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数字人事系统操作培训;随后局项目组还将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工作。

8.系统初始化。按照编制信息系统初始化方案和操作手册,于11月25日至11月30日对局组织机构、人员信息、权限管理、分管关系等基础数据和考核参数等系统参数进行初始化。

9.全面动员。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局于11月25日已组织干部通过视频参加了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行数字人事工作动员大会,局将于12月1日召开全局推行数字人事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靠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10.试点单位上线运行(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为确保全区国税系统数字人事工作稳妥推行,宁夏国税局已确定石嘴山市国税局、吴忠市国税局两个单位为全区国税系统数字人事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单位。2016年12月12日启动数字人事试点运行工作,对数字人事推行工作相关任务进行测试和验证。

11.全面试运行(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3日)

对人事管理软件迁移数据和初始化数据进行验证比对,使各级税务干部熟练掌握软件操作,确保数字人事信息系统顺利运行。

(二)正式上线运行阶段(2017年1月1日以后)

全市国税系统数字人事信息系统2017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各部门运用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完成数字人事各项工作任务,查找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和规范数字人事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推行数字人事制度改革是国家税务总局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新导向、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干部培养管理考核方式的重大变革。局党组、全局干部要从全局高度和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数字人事的重大战略意义,成立组织机构、抽调精干人员,组建项目团队,制定实施方案。全力以赴将数字人事改革任务部署好、落实好、完成好。

鉴于推行数字人事试点工作时间紧,业务量大,根据市局、局党组工作研究2016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培训结束后,暂不分配具体岗位,全部投入到本局成立的推行数字人事项目组中,以确保推行数字人事顺利上线运行;

各部门确定1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数字人事相关工作,并于12月2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到人、衔接顺畅。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挂图作战、紧扣时点,靠实责任、全力推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重点任务要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三)注重方法,迅速推进。制度办法是推行工作的根基,要强化制度学习,各部门要采取分级分类培训、个人自学、交流学习等方式,以工作程序、关键指标、量化权重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学习质效;要将数字人事与日常工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提高工作合力。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数字人事的推行,必将带来国税干部人事管理方式的变革,将对干部的成长、税收事业的发展起到正面促进作用,但同时也会改变相关部门、税务干部固有的工作习惯、思维方式。各部门要利用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工作宣讲、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数字人事的利好,多层面、多渠道化解疑惑,凝聚共识,使广大干部逐步认清推行数字人事的重要意义,点燃人人参与数字人事工作的激情,促进数字人事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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