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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立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2〕11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5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立东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新龙挂职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所长职务;
郜秀蓉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军任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所长,免去县城市管理大队队长、挂任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志斌兼任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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