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21/2022-00368 | 文号 | 平政干发〔202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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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5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立东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新龙挂职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所长职务;
郜秀蓉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军任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所长,免去县城市管理大队队长、挂任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志斌兼任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