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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怀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2〕10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5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范怀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马建红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治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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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怀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2〕10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5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范怀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马建红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治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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