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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2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苏惠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干发〔2022〕4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苏惠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2〕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2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苏惠军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资源利用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吴宝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挂任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成燕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润泽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哲任县司法局崇岗司法所所长;

金晶任县司法局高庄司法所所长;

丁娟任县司法局头闸司法所所长;

马义虎任县司法局渠口司法所所长;

吴鸣宣任县司法局陶乐司法所所长;

马自国任县司法局高仁司法所所长;

党兵任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姚茜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马亚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规定,苏惠军、张成燕、李哲、金晶、丁娟、马义虎、吴鸣宣、马自国、党兵、姚茜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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