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22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尤建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干发〔2022〕3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尤建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2〕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1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尤建民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马建平挂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黄姣任县司法局姚伏司法所所长,免去县司法局宝丰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东升任县司法局宝丰司法所所长,免去县司法局姚伏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立峰聘任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聘期三年;

冯峰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范建军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资源利用和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彦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杭改英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