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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02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1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逯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干发〔2022〕2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逯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2〕2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逯水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南区所所长职务;

金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樊娟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海龙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娜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龙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免去杜艳红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海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规定,以上人员中,金林、樊娟、田海龙、王娜、杨龙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1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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