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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逯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2〕2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逯水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南区所所长职务;
金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樊娟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海龙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娜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龙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免去杜艳红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海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规定,以上人员中,金林、樊娟、田海龙、王娜、杨龙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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