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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7/2017-8437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标  题: 城政发〔2017〕236号关于做好我镇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城政发〔2017〕236号关于做好我镇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镇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根据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参保任务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期 

  (一)参保缴费期为2017111日到20171231日。 

  (二)待遇享受期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 

  二、参保缴费 

  (一)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30元、二档270元、三档545元。 

  (二)新参保居民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明(年满18岁的在校学生)或社会保障卡到所在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网点缴费(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三)续保居民可持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指定银行网点缴费。 

  三、缴费方式 

  为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收缴效率,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一卡通信息网络技术优势,经自治区社保局与黄河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协商,在原有现金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方式上,今年又开通了掌上12333(手机APP)自助缴费服务,新增加了由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方式。今后,逐步形成以银行代扣代缴为主,个人先行缴费为辅相结合的模式。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本着公开、自愿、平等的原则,自愿选择参保缴费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经城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如下: 

    长:陈小龙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爱娟    城关镇人大主席 

    员:各村居委会书记、史琰臻、毛玉、田鹏、马仙。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积极引导,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2018年医疗保险缴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的责任主体,村居委会领导要亲自抓,对孤寡老人、残疾人或行动不便的居民要实行上门服务,代收代缴。 

  镇领导小组将在每周一镇村居大会通报缴费进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镇政府对各村居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实行严格奖惩。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71114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71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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