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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我县收费动态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及时掌握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宁价费发〔2017〕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5年和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核报各单位2015和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同时上报有关上述内容的纸质收费情况年度分析报告,报告要反映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县发改科技局价格监督检查所和财政局核报辖区内各单位2015和2016年度收费收支情况和总结,分别向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石嘴山市物价局、财政局报送纸质收费情况年度分析报告,及时掌握各收费单位资金使用和收支结余情况,对现行收费标准合理性进行跟踪分析与评估,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完善收费政策,提高收费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二、相关要求
各有关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将收费情况报告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报送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报告表请于3月27日前上报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科技局窗口,以便价格财政部门汇总上报。
联系人:孔未华 联系电话:0952-6095553
顾 涛 联系电话:0952-6095428
附:1、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
2、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
3、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4、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5、报送收费收支相关报告表情况单位名单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平罗县财政局
2017年3月23日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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