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48/2022-0024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11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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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水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用水权管理实际,县水务局牵头编制了《平罗县“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方案》(以下简称《管控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初稿经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审计局、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广泛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果
通过征求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审计局、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意见,均无意见。
平罗县水务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