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48/2022-0023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10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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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水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国务院726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初稿经德渊集团、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住建局、城关镇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果
通过征求德渊集团、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住建局、城关镇意见,均无意见,同意按程序办理。
平罗县水务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