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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对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治理、残疾人和孤儿福利、行政区划、慈善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重要论述和部署,根据自治区、市县党代会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石嘴山市保障和改善公共服务专项规划》和《平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了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全县民政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征求意见情况:
初稿形成后经反复讨论并通过书面征询形式广泛征求了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等部门及各乡镇的意见建议,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次《规划》。
三、征求意见结果
共征求意见17条,采纳13条,其中未采纳的4条意见。
平罗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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