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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确权颁证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索引号 640221086/2021-0002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平罗县农改中心 责任部门 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一、制定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全县宅基地确权管理,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18号)、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关于确定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函》(中农函〔2020〕17号)和《平罗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平罗县农改中心牵头起草了《平罗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确权颁证实施细则》。

二、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初稿经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讨论后报县委、政府办公室,并向县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果

共征集意见建议0条,无意见。

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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