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86/2021-0002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10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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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农改中心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加强全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宁自然资规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平罗县农改中心牵头起草了《平罗县农业设施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27日前提交至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联系人:班容
联系电话:0952-6502961
附件:《平罗县农业设施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细则》
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