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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河长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河湖长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平河长办发〔2020〕17号
根据《2020年度平罗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列入河长制考核县直相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河湖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资料报送。
1.对乡镇考核。
各乡镇根据考核细则,将2020年度开展的河湖长制相关资料整理报县河长办;同时提供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述职报告。
2.对河长制有关责任单位的考核。
提供与河湖管理、保护相关的佐证资料。
(二)考核小组组成。
由生态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进行考核评分。相关单位将抽调的考核人员名单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县河长办。
(三)考核评分。
考核小组主要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对标查阅,同时结合平时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四)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1月4日至6日。
联系人:张小玲 电话:0952-6613360
邮箱:plhzzbgs@163.com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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