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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0-0024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标  题: 平罗县河长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河湖长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河长办发〔2020〕17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河长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河湖长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平河长办发〔2020〕17号

根据《2020年度平罗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列入河长制考核县直相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河湖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资料报送。

1.对乡镇考核。

各乡镇根据考核细则,将2020年度开展的河湖长制相关资料整理报县河长办;同时提供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述职报告。

2.对河长制有关责任单位的考核。

提供与河湖管理、保护相关的佐证资料。

(二)考核小组组成。

由生态环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进行考核评分。相关单位将抽调的考核人员名单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县河长办。

(三)考核评分。

考核小组主要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对标查阅,同时结合平时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四)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1月4日至6日。

联系人:张小玲  电话:0952-6613360

邮箱:plhzzbgs@163.com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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