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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22-0001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2日
标  题: 平罗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平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年内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打造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累计举办培训班153场次、学习班135场次,开展宣传活动350场次,参与人数5万余人次。二是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审议有关议题,组织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推进会,严格执行县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认真做好自治区依法治区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在全区作交流发言。三是科学规划法治建设。印发《法治平罗2021-2025年》《法治社会2021-2025年》等方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时序推进。规范报送、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对13个乡镇、42个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四十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1299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734项事项能够“指尖办”“掌上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社会公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第一批)35项。二是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决策公开”专栏,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2021年政府网站访问量66251次,审核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420条,全面推进财务预决算、政务信息等领域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三是不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议案建议36件、政协提案47件,办结率分别为86.1%、89.4%,答复率均为100%。全面加强对公共资金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的审计监督,2021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4项。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线上线下互联提供法律服务,全力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245场次。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84件,代写法律文书535份,公证案件1415件。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平罗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司法局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有效推动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全年审查各类文件、协议59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自治区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对1992年以来印发的行政规范性全面清理,废止66件、宣布失效5件、修订15件、保留31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并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备案。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全年协助审查县政府重大合同和涉法事项51件,为县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县272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顺利完成第一批证件换发工作。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797名行政执法人员、2166条音像记录事项和1223个重大执法决定录入信息系统。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活动,对326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平罗县农业农村局2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宁夏优秀执法案卷。三是有序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下放行政执法事项72项,13个乡镇设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共配备行政执法人员50人。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格式,配齐执法设备。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1+6”基层治理,打造渠口等5个“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27次,预防纠纷209件,调解矛盾纠纷1676件,调解成功1666件,调解成功率达99.1%。二是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全年共发生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1件,审结32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三是扎实做好特殊人群教育监管帮扶。成立平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等活动,全面提升矫正质量。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48人、解除1600人,在册148人,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028人,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措施144人。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一是提升学法质效。利用法治讲堂等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等制度,提升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县600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二是加大普法力度。高标准启动“八五”普法,大力推进和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培养“法治明白人”880名。争取项目资金175万元,打造高仁乡六顷地黄河流域法治文化带。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400余场次,不断营造法治氛围。三是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改、完善、公示55个单位“四清单一办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力度有待提升。

二是个别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各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有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存在铺天盖地、大水漫灌现象,普法对象定位不够精准。

三是一些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目前,行政执法监督形式单一且多体现于表面,威慑力不够。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监督问责力度不够。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平罗县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

(二)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乡镇执法队伍的法律和业务培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升乡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规范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有温度的执法”。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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