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城管发[2017] 125号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小结
平城管发[2017] 125号
一、全县燃气行业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液化气储备站3家,天然气储配站2家,加气站13家,液化气供应站点47家,其中,县城14家,乡镇33家,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分布越来越广,数量逐年递增,从事燃气经营行业的人数不断增加。
二、检查情况
(一)本次检查分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检查、整改复查三个阶段进行,就各企业落实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执行有关燃气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日常巡检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站点)10家,并填写了《平罗县燃气经营企业检查记录》1份、《平罗县燃气经营站点检查记录》9份。
(二)检查其他各燃气经营企业及经营站点安全意识强,场所及站点库房均符合安全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鼓励其他各燃气经营企业及经营站点继续保持,不骄不躁。二是利用检查的机会向销售人员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居民群众安全使用燃气,确保我县燃气市场运行平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领导、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确保全县燃气市场平稳运行。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