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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2/2017-8480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标  题: 平城管发[2017] 125号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小结
发文字号: 平城管发[2017] 12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城管发[2017] 125号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小结

平城管发[2017] 125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经济通知》(平安委办发〔2017〕64号)平罗县住建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建发〔2017〕35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全县燃气行业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液化气储备站3家,天然气储配站2家,加气站13家,液化气供应站点47家,其中,县城14家,乡镇33,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分布越来越广,数量逐年递增,事燃气经营行业的人数不断增加。 

  二、检查情况 

  (一)本次检查分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检查、整改复查三个阶段进行,就各企业落实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执行有关燃气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日常巡检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站点)10家,并填写了平罗县燃气经营企业检查记录》1份、平罗县燃气经营站点检查记录》9份。 

  (二)检查其他各燃气经营企业及经营站点安全意识强,场所及站点库房均符合安全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是鼓励其他各燃气经营企业及经营站点继续保持,不骄不躁。二是利用检查的机会向销售人员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居民群众安全使用燃气,确保我县燃气市场运行平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领导、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确保全县燃气市场平稳运行。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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