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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16-4976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2日
标  题: 灵沙乡林木采伐补植规划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灵沙乡林木采伐补植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2015年度第二批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宁土整办发[2015]68号)文件要求,计划在先锋村、西灵村段进行施工,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树木共计527株,需要采伐和移植,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采伐补植工作的重要性

  项目涉及先锋村、西灵村段农渠上的527株树木(其中,白蜡:163株,臭椿128株,新疆杨236株)影响工程施工,加之目前上述林带已进入主伐期,生长缓慢,树势衰落,并遭受病虫害影响,需要采伐和移植。为做好采伐补植工作,有关村委会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做好采伐补植工作。

  二、采伐补植的任务目标和标准要求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和谐宜居乡镇的目标,根据道路的地理位置,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做好林带采伐更新工作。

  (二)主要任务:2016年春季,完成滨河大道连接线富贵路北侧河北杨林带、灵宝路南北两侧河北杨林带的补植任务。

  (三)标准要求:为保证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采用择伐方式,将先锋村、西灵村段农渠上影响渠道砌护的树木伐除。

  (四)林木采伐完成以后,在灵沙乡滨河大道连接线富贵路北侧、灵宝路南北两侧进行集中补植。

  (五)质量要求: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在规划布局上,树种要统一,林相要整齐:在苗木选择上,要栽植大苗、壮苗,不得使用弱苗、病苗、劣质苗;在造林过程中,全面推行专业队伍造林、标准化验收的组织模式,并落实造林质量工程技术人员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深入施工现场,对整地、挖穴、起苗、运输到栽植、浇水、培土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指导监督,严把苗木质量关、栽植标准关、时间进度关,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到85%以上。

  (六)严格督查考核。在采伐更新过程中,乡办公室及林业站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督导检查。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村限期解决。乡政府将根据采伐补植工作的总体进度,组织有关站所进行检查验收,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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