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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17-7507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22日
标  题: 灵沙乡二0一七年林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灵沙乡二0一七年林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深入推进全乡生态林业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全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切实抓好绿色通道、农田林网、更新造林等绿化工程建设,确保全年林业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乡林业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主要内容 

  1、各村要成立以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林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报年度村级造林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完成各项林业工作。 

  2、春秋两季林木栽植及管护工作: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安排认真完成绿色通道建设、村庄绿化、四旁植树、农田林网等绿化建设,做好村庄绿化巷道的补植工作;全面及时地做好林木管护工作。全部完成造林目标且实绩成活保存率达85%以上的,视为全面完成全年林业绿化任务。 

  3、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上,组建防火队伍,及时扑灭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巡查,排除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4、林政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林木管护巡查,及时发现报告违法情况,确保不发生乱砍滥伐事件,对采伐迹地按要求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严禁焚烧秸秆毁坏树木,对滥砍滥伐毁坏林木者,配合县乡林业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5、日常工作:认真完成下达的各项目标及抚育任务,组织人员做好树木涂白、灌水、除草、修枝、清理枝条、维护清理树池等工作。参加各类林业资源调查,准时参加各项会议,按时报送林业信息、生产进度,及时宣传绿化亮点,树立造林典型,推广工作经验。 

  二、奖罚措施 

  乡党委政府采取不定期对各村林业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法,对于能按照要求落实并完成任务,取得明显成效的,将予以表彰奖励;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对于不能按时落实完成任务的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对于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林木砍伐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滥砍滥伐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灵沙乡人民政府(签字):                

           村民委员会(签字):                

   

                                   灵沙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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