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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18-7161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1日
标  题: 【法律服务】关于印发《灵沙乡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发〔2018〕99号 有效性: 有效

【法律服务】关于印发《灵沙乡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政发〔2018〕99号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灵沙乡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之年。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平党发〔2016〕5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点工作(11

1.完善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改革,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审批模式,网上在线审批达到100%,不见面办理事项达到80%。

牵头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018年12月底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牵头单位:环保站

配合单位:各有关站所、各村

3.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209号),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规范发文登记簿,详细记录发文信息,尤其是制发公文属性统一登记存档,规范发文登记,便于查询。规范发文拟稿纸,增设公文属性标识栏的理由一栏,对“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三类文件分别说明理由,拟稿人和领导审核公文时连同公文属性一并选择、审核把关。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站所

  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政府令第74号),制定《灵沙乡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完善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各村

5.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平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规则》(平政发〔2015〕70号),规范法律顾问聘用期内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法律顾问的退出机制。严格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程序,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部门:各有关站所、各村

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国家和区、市、县关于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和规定,在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部门:各有关站所、各村

7.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健全并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库,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站所

8.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根据我实际制定《灵沙乡2018年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将创建工作提上工作日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引导,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站所、各村

  9.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各村

10.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67号)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站所、各村

  1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加强对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同时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部门:站所、各村

  二、进一步深化的工作(9项)

1.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区、市、县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建设,推进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及应用。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代码转换和共享工作。

牵头单位:民生中心

配合部门:各有关站所、各村

2.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依托民生服务、便民服务中心搭建综合治理工作平台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和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安全。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各村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和后评估机制。制定《灵沙乡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机制。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牵头单位:综治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按照要求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纪律约束。以公务员诚信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和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建设更加全面、更加权威、更加及时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各村

6.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党办〔2016〕33号),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

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各村

7.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规范和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推动仲裁工作,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牵头单位:党政办

配合部门:各有关站所、各村

8.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制度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组织建设。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选聘具有基层调解经验和相关专业技能,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

牵头单位:司法所

配合单位:各有关站所、各村

9.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深入推进网上信访,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联动服务机制。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到信访工作中,深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加强心理疏导,邀请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信访问题的调处工作。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确保信访问题优先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牵头单位:综治中心

配合单位:各有关站所、各村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统筹意识、攻坚意识、节点意识、精细意识,积极全面推进落实《关于印发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平党发〔2016〕55号)和本方案要求的各项任务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劲,开拓创新,精准发力,主动作为,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落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站所要针对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本站所工作职责深入推进。  

  (三)突出重点,抓好示范创建。各站所要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要求,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面”上工作的同时,重点在“点”上下功夫,积极培育典型,打造亮点,确保年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亮点、有成效。  

(四)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落实。各站所要抓紧落实各项任务及时总结,在全乡形成法治建设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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