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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6-78次 常务会议研究议题落实情况的通报
平政督字〔2021〕1号
关于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6-78次
常务会议研究议题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6-78次常务会议议决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现通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6-78次常务会议共涉及31项议题78个议决事项,目前已落实议决事项57个(占73.1%),正在落实21个(占26.9%)。其中:要求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的33件,已提交31件,全部研究通过;未提交2件。要求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件,已全部提交并审议通过。要求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1件,已研究通过。要求以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的2件,已全部印发;要求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的3件,已全部印发;要求以政府批复执行的7件,已全部印发;要求以县安委会文件印发的2件,已全部印发。
二、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政府议定事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未办结事项和办理缓慢的事项,要细化措施,抓紧落实,加快工作进度。对需上报常委会研究的事项,特别是正在修改完善的方案: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的《关于呈报<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发改局的《关于呈报<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的请示》,各单位应加快办理进度,及时按程序上报,确保议决事项落实到位。同时,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决事项的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尚未落实到位的议决事项继续跟踪督办,并定期通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附件:1.第十七届政府76-78次常务会议议决事项落实情况表
2.第十七届政府76-78次常务会议列席情况统计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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