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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纪委监委2018年一季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罗县纪委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县属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数51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6人,后勤事业人员3人。巡察办5人。现有九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案件审理室、宣教中心。独立核算单位1个。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车辆和经费均由县纪委提供。公务车辆编制3人,实有公务车3辆。
二、2018年1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纪委监委2018年1季度“三公经费”支出0.32万元,比上年同期1.01万元下降0.69万元,下降68.32%。其中:
1.公款出国(境)组团0次,参加0人,费用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
2.车辆运行费用为0.18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0.28万元,下降0.1万元万元,下降35.71%;
3.公务接待5次,共接待35人,费用为0.14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0.73万元,下降了0.49万元,下降80.82%。
三、“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原因
1、公款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同期支出数持平,原因为我局2017年、2018年无公款出国(境)人员。
2、我委车辆运行费比上年同期支出下降35.71%,原因为我委从2016年车改后制定了《平罗县纪委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车辆进行管理。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日常运行维护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维修、保险和停放;平时认真抓好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车辆维修、保险和油料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实行派车单制度,规范用车行为。
3、我委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同期支出数下降了80.82%,下降原因为我委严格执行石嘴山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招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公务接待一律实行便餐招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招待一律不上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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