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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0/2018-7523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文广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2017年度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7年度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传播,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三)监督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组织全县重大文化活动;监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四)监督管理文物、博物事业,组织协调文物、博物系统的文物抢救保护和弘扬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市县级、区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单位。 

  (五)贯彻执行国家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工作,引导休闲度假,提出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管理;监测旅游经济运行。 

   (八)依法开展娱乐经营场所、临时性营业演出等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办理工作;监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确保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健康发展。 

   (九)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开展广播电影电视节目质量内容审查,负责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做好全县农村广播电视信号传输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十)贯彻落实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具体政策,对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络进行管理,推进应急广播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扫黄打非”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设5个内设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做好文化展览中心、塞上江南博物馆、人民会堂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文化发展岗位 

   指导全县基层群众文化、农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培养壮大文化艺术人才队伍;促进全县民间文化艺术和少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和全县文物、博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文物的抢救和弘扬利用;依法开展娱乐经营场所、临时性营业演出等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办理工作;负责文化调查及统计相关工作;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文化产业市场;负责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编制上报文化产业项目、信息等。 

  (三)旅游发展岗位 

   承担全县旅游市场开发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以及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等旅游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受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四)广电发展岗位 

   负责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指导、监督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按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指配和管理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射功率以及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工作。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五)综合执法岗位 

  依法对全县境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经营单位开展执法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对营业性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网点、打字复印、印刷企业、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县“扫黄打非”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4个二级预算单位。 

  1.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本级) 

  2.平罗县广播电视台 

  3.平罗县图书馆 

  4.平罗县文化 

  5.平罗县文物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6336965.02元,支出总计43985488.02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12322680.39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去年拨入庙庙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增长15492099.09元,增长了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庙庙湖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旅游项目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6336965.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4815615.92元,占97%;事业收入67210元,占0.15%;经营收入1418600元,占3%;其他收入35539.1元,占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3985488.02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0717.58元,占34%;项目支出27509987.95元,占63%;经营支出1384782.49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815615.92元,支出总计42533495.53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474666.58元,下降2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5379985.5元,增加了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庙庙湖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旅游项目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4995.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71485.5元,增加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庙庙湖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旅游项目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4995.5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元,占0.5%;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138617.77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6483.2元,占5%;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5124544元,占12%;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1275350.56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54451.17元,支出决算为4162499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调资追加预算;二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庙庙湖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旅游项目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3507.58元,其中:人员经费14171565.16元,公用经费919152.42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358592.75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762809.42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94109.94元,增长3% 

  2.商品和服务支出919152.42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85221.14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零星开支;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403539.43元,降低60%,原因是节约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2972.41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738485.85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资、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015164.85元,降低27%,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放。 

  4.其他资本性支出76043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76043元,增长100%,原因是调整部分科目到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6043元,增长100%,原因是调整部分科目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800元,支出决算为107767.04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435.04元,完成预算的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32元,完成预算的9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厉行节约;2、局机关公车改革无车辆。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2683.96元,下降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249.96元,下降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434元,下降4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厉行节约;2、局机关公车改革无车辆。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435.04元,占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332元,占0.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435.0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435.04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维修、过桥过路费、保险等支出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33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332元,主要用于业务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5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89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400000元,本年支出9085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9150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4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全域旅游景观廊道建设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支出(全域旅游景观廊道建设项目)90850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3602.912016年减少5755178.63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采购预算10577370元,支出决算总额3173612.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77370元,支出决算总额3173612.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45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39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3717.12平方米,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841.9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78.01分。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支付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率。 

  3.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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