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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8-7168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陶乐镇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陶乐镇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陶乐镇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相关站所: 

  现将《陶乐镇抵制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 

  陶乐镇抵制非法集资宣传 活动方案 

  根据平罗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罗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平处非办【20188号)要求,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复杂,案件高发频发,参与人数众多,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噱头更新,迷惑性更强,大众对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政策不够了解,法律金融知识相对欠缺,辨别能力亟待增强,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亟待提高。实践证明,开展宣传活动是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提高居民识别、抵制非法集资能力的有效手段。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搞好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处,明确职责,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宣传目标 

  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地宣传,提高我镇居民的法律意识、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居民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培养居民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消除非法集资生存的土壤,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金融平稳运行与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遵循宣传原则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上,全年坚持不懈,56月份集中宣传;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 

  、宣传任务分工 

  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总协调,我镇相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组织实施。 

  (一)镇财经所负责前期宣传活动方案计划及后期活动举办情况总结。 

  (二)镇综治中心和司法所负责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 

  1.在各村街、居民小区出入口悬挂宣传横幅;在居民小区、居委会、村街活动中心等人员流动集中场所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在居民小区和居委会、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宣传画,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诈骗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大家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 

  2.建立并公布长期举报电话,引导、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宣传工作要求 

  1.各相关站所及村、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体现出此次宣传活动较强的针对性,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2.宣传活动中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保证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3.宣传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形成总结,上报镇财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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