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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2-0006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标  题: 【监督检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 质量认证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2〕77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检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 质量认证监督检查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2〕77号

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质量认证监督检查的通知》(宁市监办发〔2022〕1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认证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县局决定开展2022年质量认证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质量认证监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监管重点,严厉打击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认证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质量认证监管能力。

二、检查范围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范围。主要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存在突出安全风险的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儿童用品、农机产品、家用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防爆电气等领域。

(二)自愿性认证检查范围。主要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领域。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生产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对全县消防产品、家用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等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我县辖区现有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和平罗县成功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宁夏银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3家生产企业,工业园区所、城关北区所采取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档案检查、人员约谈等方式对以上三家企业开展检查工作。

(二)组织对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产品的监督检查。对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见附件6)生产者(制造商),采用调阅资料与认证档案、 产品基本信息核查、 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的方法。主要查验出厂或进口产品与自我声明对应产品是否一致;是否正确加施 CCC标志;是否按要求签署自我声明;自我声明与符合性信息报送内容是否符合认证实施规则要求;是否提供符合规则要求的技术文档;是否满足认证实施规则的其他管理要求。

(三)开展流通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各所要加大对流通领域特别是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检查,主要针对燃气器具、儿童用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农机产品、家用电器等强制性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包装是否按照规定标注 CCC 标志。严厉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销售目录内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流通领域消费品安全。

(四)开展认证活动监督检查。通过认证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或认证活动见证审查等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活动进行检查,着重对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是否有不到现场或冒名顶替审查,伪造认证档案虚假认证、买有更好的卖证行为;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增加、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减少审核时间,审核人员现场审核迟到早退,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审核人员收受获证企业礼金礼品或在获证企业报销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各所对辖区内认证活动检查比例不得少于辖区内全年认证活动数量的30% (企业名单附件5)。

(五)开展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各所通过“认证行政监管系统”获取检查对象,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活动中的买证卖证、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跑调调查,发现认证结果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混淆使用、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查询,本辖区有宁夏坤水水泥有限公司(园区所)、平罗县双龙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沙湖所)、宁夏周福乐粮油有限公司(黄渠桥所)、宁夏佳悦炭业有限公司(沙湖所)、宁夏森源重工设备有限公司(园区所)5家企业,各所要対以上5家企业开展检查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22年6月7日至10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尽早安排落实。各所明确责任分工、检查内容、时间进度,做到依法履职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问题预防与处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宣传服务相结合,确保监督检查到位、依法处理到位和服务保障到位。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查处力度。所要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加大认证监督检查覆盖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加强信息共享和结果报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罚信息,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总结。各所要加强对检查期间相关工作信息的宣传、收集、汇总和分析总结。每月3日前报送上一个月辖区内检查情况 (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相关宣传信息、照片、视频资料),10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报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管室。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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