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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19-0002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14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站所工作职责及包村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崇党发〔2019〕2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明确站所工作职责及包村工作的通知

崇党发〔2019〕26号

各村(居)、站所: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各站所业务工作及包村工作扎实推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各站所工作职责及包村工作通知如下:

一、站所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信息、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人大、团委、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干部考核管理、会务筹备、信息调研;对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及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和反馈;文件起草、收发、传阅,印信管理、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后勤保障、人事信息、公务用车管理;保密涉密及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等工作;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党政办下设财务室和督查室。财务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做好工资发放、各类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收支管理、民主理财、政府采购、固定资产、财务公开等工作;做好财务档案管理,机关公共节能统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党政办交办的其它工作。督查室主要职责: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及干部工作作风的督查,做好督查通报撰写,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馈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全镇重要工作任务及各方面反映重大问题的督办、查办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党政办交办的其它工作,做好包村(居)各项工作。

(二)综治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牵头平安建设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指导驻镇单位、各村(居)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和诉求表达调解核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国家安全、禁毒、网络安全、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等)、铁路护路、反邪教、打击传销、特殊人群管理、舆情信息答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三)民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低保、高龄、临时救助、救灾救助、五保、孤儿、留守人员、殡葬管理、双拥优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参保、养老保险享受待遇认证、劳务产业、劳务输出、电子商务、全民创业就业、4050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等社会保障工作及民政日常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管理、残联、粮食补贴、防震减灾、村务监督管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地名普查、精准扶贫(脱贫)、危房改造、政务服务系统运行信息上传、数据统计等工作;配合开展镇村(居)政务云平台建设、录入、管理工作,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代理村级财务,做好村级“三资”管理,村廉通等工作,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审计;牵头做好统计工作,做好村级财务培训;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使用权流转及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做好农村改革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五)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垃圾转运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管理、环保车辆的管理、贺兰山整治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六)项目办:负责各类项目工程编制、申报及管理,棚户区改造工程、工程资金管理及债务清算、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七)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抓好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卫计政策宣传贯彻及咨询;做好人口信息采集、计划生育统计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把好三项制度及独生子女保健费摸底、申报、审批及发放工作;负责二孩、三孩审批办理工作;组织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对崇岗中心卫生院药具监管,药具库房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行政执法、信访、病残儿鉴定、健康卫生等工作;负责星级乡镇及国家健康促进县创建、健康宁夏行动创建及评估、慢性病综合防控评估验收工作;做好卫生计生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八)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精神文明、妇联、工会、文化、体育、教育、宣传(含网络宣传)、意识形态、文化站多功能室、农民讲习所及农家书屋管理等工作;组织全镇文化、体育、全民健身、文艺汇演活动,文物、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民风民俗教育与建设、民族宗教、全域旅游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九)水利站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镇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指导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用水协会做好农业供水、灌溉管理和水费收缴工作,各类水利项目申报、监管、农业生产建筑物管护工作,防汛抢险、抗旱排涝,普及水利科学技术,农业综合开发、“河长制”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十)农业农村办主要职责:负责农业生产、农机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预防和处置;种子产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农业保险保费收缴与理赔、土地流转宣传工作、农业气象减灾工作、农业标准化工作等,指导农业机械的经营作业和维护,农机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农民技术培训及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秸秆禁烧的巡查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畜牧兽医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负责实施辖区内动物的基础免疫和强制免疫工作;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封锁、控制和扑灭;负责对村级防疫员的指导和管理; 负责本辖区内流通贩运户、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动物诊疗户的监管工作;负责主要畜禽良种的繁育和推广,做好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指导与服务工作; 承担养殖水面的春防统计和年终产量统计工作,协助养殖户做好《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材料收集申报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十一)司法所主要职责:牵头依法治县及“大综治”工作。负责司法调解、民事纠纷排查调处、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宣传登记工作,群众法律咨询登记工作,做好司法所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管理站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林业政策宣传、林业生态规划、生态绿化建设、林木管护、合同育苗、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员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协助做好有害生物监测上报及防治工作、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做好土地管理、土地巡查、宅基地确权、镇村规划并组织、监督规划的实施村庄规划用地的监管、基本农田保护、国土整治、国有土地清理规范、三项改革试点城乡规划及多规合一、大棚房整治等工作。完成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工作。做好包村各项工作。

二、各领导、站所包村职责

(一)崇岗村

包村领导:张建荣  包村站所:环村办

(二)跃进村

包村领导:吕永红  包村站所:文化站

(三)暖泉村

包村领导:王银平  包村站所:水利站

(四)下庙村

包村领导:杜    包村站所:项目办

(五)常青村

包村领导:王建军  包村站所:综治中心、司法所

(六)崇富村

包村领导:关尚升  包村站所:经济发展中心

(七)崇胜村

包村领导:杨金莲  包村站所: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八)兰丰村

包村领导:余    包村站所:农业农村办

(九)镇朔村

包村领导:刘    包村站所:自然资源管理站

各包村领导、站所要严格执行包村责任制度,每周至少入村1次,党政办督查室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包村站所长作为包村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包村工作重点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要经常深入走访农户,与党员群众谈心交流,及时准确掌握党员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把重大的社情民意、村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各类有益镇党委政府作出正确判断或及时处理的信息、发生或有苗头性的重大事件以及本人的解决措施等及时上报。对村内的重大社情民意和突发事件以及问题、矛盾隐患,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二)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宣讲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耐心解答有关政策法规问题;及时将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及决策决议正面传达至各村(居);指导村“两委”严格按政策办事,依法处理各种问题,提高村干部按章理事、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富民强村服务工作。帮助所包村(居)“两委”班子理清村级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思路,制订好长、中、短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村(居)干部需要到市县机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要积极协调,热心服务;要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在致富中碰到的实际困难;结合所包村生产经营特点和党员干部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四)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与村(居)干部一道及时排查调处村(居)级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做好“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协助村(居)干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协助(居)村干部做好对信访、上访人员的解释、劝导、说服等稳控工作。

(五)做好党务村务督导工作。协调村(居)“两委”之间、村(居)干部之间和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指导督促村(居)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务规范要求,指导督促村(居)委会严格执行村务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决策和监督规范,及时召开村(居)“两委”会、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等,确保党务、村(居)务、财务管理等制度的落实,确保村(居)干部任期承诺、述职评议、任期审计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各种决议符合有关规定。

(六)督导所包村按时按质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对镇党委、政府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平罗县崇岗镇委员会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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