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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19-000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23日
标  题: 关于成立灵沙乡灵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发文字号: 灵政发〔2019〕1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成立灵沙乡灵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灵政发〔2019〕13号

你村报来《关于成立灵沙乡灵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申请》已收悉,为了确保农村改革顺利进行,推进你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量化、根据你村申请及上报的《灵沙乡灵沙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灵沙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村成立灵沙乡灵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灵沙乡灵沙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望你村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家底清楚,手续完善,产权明晰。实现农民股权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灵沙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特此批复。

平罗灵沙乡人民政府

20191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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