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69/2018-9373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陶乐镇2018年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陶政发〔2018〕25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陶乐镇2018年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陶政发〔2018〕251号

各帮扶责任领导、帮扶干部:

现将《陶乐镇2018年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

陶乐镇2018年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方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行动总体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室《石嘴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石开发〔2018〕2号)文件的要求,采取一户一策,实施精准扶贫,结合陶乐镇结对帮扶户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平罗县陶乐镇2018年新识别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任务分工,主动与新确定的9户帮扶户对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和脱贫需求,根据帮扶户的家庭情况和发展需求,以户为单位,采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措施,对帮扶户家庭人口进行分类扶持,拓宽增收渠道,解决子女上学困难,力争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

三、帮扶措施

(一)主要举措

1、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帮扶户家,积极宣传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教育扶贫、社会兜底、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加强精神扶贫,扶贫先扶志,教育引导帮扶户转变思想观念,克服“等、靠、要”等依赖心理,树立自立更生,增强帮扶户自我“造血”功能。

2、建立结对帮扶责任机制。针对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确责任人,分类因户施策,确保按年度实现脱贫。

3、建立帮扶经费保障机制。所有帮扶资金由陶乐镇政府财政承担。确保充足帮扶资金用于保障脱贫工作的落实。确保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每户每年至少开展慰问2次,中秋节、春节各安排一次,并酌情发放适量慰问金及慰问品。

4、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建立月汇报,季度考评机制,将帮扶工作纳入帮扶责任人个人年度考核中。

(二)针对性帮扶措施

1.扶贫对象曹建忠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曹建忠,家庭人口2人,家住平罗县陶乐镇东园村四组1号。该户为双老户,其家庭两人均属于半文盲,家庭耕地7.5亩,因病致贫。家中两人均享受低保B档。针对其致贫原因,计划采取社保兜底的帮扶模式对其进行帮扶。

帮扶措施:采取社保兜底的帮扶方式,根据其实际情况为其申请低保及提档、临时救助,加强慰问频次,加大帮扶力度。

帮扶责任人:宁建军

2.扶贫对象刘文军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刘文军,家庭人口2人,家住平罗县陶乐镇东园村三组20号。该户为单亲家庭,父女两人均为文盲,户主刘文军曾出车祸,至今未痊愈。其长女刘彩霞患有自闭症,每月医疗花费较多。父女两人均享受低保A档。

帮扶措施:采取务工+子女教育补助的帮扶方式,为刘文军申请工作难度较低的公益性岗位增加务工收入,为长女刘彩霞联系相关特殊教育学校解决其治疗及教育问题,并协助其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根据其实际情况为其申请临时救助,加强慰问频次。

帮扶责任人:宁建军       

3.扶贫对象呼新兵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呼新兵,家庭人口2人,家住平罗县陶乐镇施家台子村四队,该户为单亲家庭,户主呼新兵仅为初中学历,患有尿毒症且已至晚期,长女呼顺晨曦幼儿园在读,尚不能自理,目前仅呼新兵一人享受低保C档。

帮扶措施:提高慰问频次,积极为呼新兵联系相关医疗救助并为其申请提高低保档次及临时救助,帮助在政策范围内报销及减免相关医疗费用。落实其长女呼顺晨曦的教育帮扶资金每年共计1000元。

帮扶责任人:闫占清       

4.扶贫对象马存虎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马存虎,家庭人口6人,家住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七组53,户主马存虎再婚与及妻子庙庙湖附近企业打零工,其妻子黄林花患有二级智力残疾。家中3个小孩,长女马丽娜三年级(前妻所生),次女马丽荣2岁、三女马丽霞1岁,母亲马秀花74岁,享受低保A档,身体多病,在家照顾孙子。

帮扶措施:积极为马存虎夫妻两个申请技能培训,拓展其劳动技能,提高其务工竞争力并为其联系相关就业单位。落实其长女马丽娜的教育帮扶资金每年共计500元,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为其申请低保及提档和临时救助。

帮扶责任人:赵桂萍 

5.扶贫对象马志成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马志成,家庭人口5人,家住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一组125号,户主马志成52岁,患有关节炎、风湿病,享受低保C档。其妻子马小苹47岁,患有腰间盘突出。长子马永康,初中学历,目前在银川餐厅打工。家中2个学龄儿童,次子马永福五年级、二女马蓉初二(患有隐形疾病医院未查出病因,目前在家休学)。

帮扶措施:根据其家庭情况积极为其家庭提供养殖方面的指导,鼓励其发展养殖业。协助其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花费。按要求落实其两个学龄儿童的教育帮扶资金每年共计1000元。同时积极为其家庭申请低保及提档和临时救助等。

帮扶责任人:余昊东

6.扶贫对象马翠莲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马翠莲,家庭人口2人,家住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三组148号。该户为单亲家庭。户主马翠莲55岁,半文盲,享受低保C档。其长子马飞龙14岁,初中在读,享受低保C档。家中仅靠马翠莲一人务工维持生计。

帮扶措施:根据其家庭情况积极为其两人申请低保调整,争取提高低保档次。协助马翠莲申请公益性岗位。密切关注其家庭情况,在出现突发事情时及时为其申请临时救助。按要求落实其长子的教育帮扶资金每年共计500元。

帮扶责任人:张书涵

7.扶贫对象马存保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马存保,家庭人口11人,家住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四组70号。户主马翠莲55岁,妻子35岁,两人均为小学文化。家中共有5个劳动力,4人分别在小学和初中就读,2人学龄前。享受低保C档。其长子马飞龙14岁,初中在读,享受低保C档。家中仅孙女马小兰享受低保C档。

帮扶措施:根据其家庭情况积极为其协调争取贴息贷款、低保申请及提档和临时救助等,鼓励其发展养殖业。为其家中长子、儿媳及次子申请技能培训,拓展其劳动技能,提高其务工竞争力鼓励其外出就业,同时按要求落实其4个学龄儿童的教育帮扶资金每年共计2000元。

帮扶责任人:宁建军

8.扶贫对象马建虎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马建虎,家庭人口7人,家住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五组1号。户主马建虎35岁,妻子马海花28岁,两人均为小学文化。母亲马庭兰78岁,已丧失劳动力目前在家中卧床养病。长女马雅慧小学在读,剩余三个孩子均为学龄前。目前户主马建虎享受低保C档,其母亲马庭兰享受低保B档。

帮扶措施:根据其家庭情况为马建虎申请技能培训,拓展其劳动技能,提高其务工竞争力鼓励其外出就业创业。为苏海花积极申请庙庙湖村周边公益性岗位。密切关注其家庭情况在其家庭出现突发变故时及时为其申请临时救助。按要求落实其长女马雅慧及长子马国辉的教育帮扶资金每年共计1500元。同时积极为家庭申请低保及提档和临时救助等。

帮扶责任人:闫占清

9.扶贫对象王安智家庭基本情况:

户主王安智,家庭人口5人,家住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六组70号。户主王安智54岁,精神三级残疾,享受低保B档,妻子马维花50岁,两人均为文盲。长子王志福及次子王志成在外务工,二女王金莲,享受低保B档,刚大学毕业考取三支一扶。

帮扶措施:根据其家庭情况为积极为王安智联系相关公益性医疗救助机构治疗并协助报销或减免相关医疗费用。为其长子王志福、次子王志成申请相关技能培训,丰富劳动技能,提高就业务工质量。同时积极为家庭申请低保及提档和临时救助,提高慰问频次强化帮扶力度。

帮扶责任人:丁光山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帮扶责任人要主动与帮扶户对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和脱贫需求,区别对待、精准施策,要加大帮扶力度,找准致贫原因,精准施策,促进增收致富。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制度。各帮扶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主动与相关村组及扶贫办联系,了解需求、制定措施、互相配合、扎实推进。帮扶工作人员要与其它帮扶单位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及时交流经验和做法,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三)抓好工作落实。9个帮扶工作组每月深入到帮扶对象家中一次以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帮扶组要准确掌握帮扶情况,及时向镇办公室上报扶贫工作信息简报,同时建立相应的帮扶台账。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纪委将帮扶工作纳入督查范围,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实行年终验收考核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对思想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帮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