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25/2023-00092 | 文号 | 平审管批字〔2023〕27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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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审批局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审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姚伏镇老年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姚政发〔2023〕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姚伏镇老年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2-640221-11-01-71325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姚伏镇互助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加强养老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加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对促进姚伏镇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灯塔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主要规划建设两层砖混结构公益性住房3栋,总建筑面积2941.02㎡,为一梯三户型,共54户,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供电、太阳能等基础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4月-2024年3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025.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5.71万元,其他费用50.54万元,预备费48.81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重点小城镇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