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25/2023-00068 | 文号 | 平审管批字〔2023〕15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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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审批局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审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平罗县公安局:
报来《平罗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平公函字〔2023〕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02-640221-09-05-857338)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安执法办案场所基础设施,有效提升执法管理、案卷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以及律师会见与远程提讯方面的综合水平,将执法信息化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有机结合,减轻基层民警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精准监督执法,有效确保辖区群众的法制权益。
三、建设地点
原平罗县看守所。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原平罗县看守所监舍区进行整体维修改造,改造总面积3563㎡,改造后建设成为融合办案中心、案管中心、物管中心、指挥研判中心为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场所。改造内容主要对改建筑的功能重新进行布局,实施装饰装修及水暖消防改造和弱电智能化及电气消防改造。其中:
1.装饰装修及水暖消防改造。原有外墙面铲除重新粉刷;拆除原有内、外窗重新更换;原有屋面防水铲除重新做防水;
按新的使用功能新增加内隔墙及走廊隔墙;所有房间、走廊的地面重新铺设面层;所有房间原有内墙面面层铲除后重新铺设;原有顶棚铲除后重新喷涂;原有室内门拆除重新更换;重新安装成品窗台板,给排水、消防设施、采暖及电气等全部重新改造。
2.弱电智能化及电气消防改造。弱电智能化改造主要进行综合布线系统(外网、公安网、内网)、视频监控系统、对讲系统、门禁系统、门头屏与温湿度屏控制系统改造安装。
电气消防系统改造主要进行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改造等。
五、建设工期
2023年2月-2023年9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7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1.92万元,其他费用35.28万元,预备费19.72万元。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补助消防及弱电升级改造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