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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8-7260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4日
标  题: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培训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18〕83号 有效性: 有效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培训方案》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8〕83号

各科、室、队、所、协会:

  现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附件:1.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培训方案

  2.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加强我县食品行业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的水平,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增强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全面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监管工作相结合,针对“五类人群”(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三小”生产经营人员)分批次、分重点开展培训。通过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提高监管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掌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相关知识技能,从业人员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道德修养,推动我县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营造广泛的社会监督环境,提高公众防范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计划全年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00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200人,专业技术人员200人,从业人员2000人。

  三、培训对象

  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生产经营人员。

  四、培训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规选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县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从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风险控制、应急处置、职业道德等方面开展培训工作,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深入人心,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提高监管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概述。主要对“五类人群”培训《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确立的基本原则、治理理念、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同时讲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县局各项重点工作举措,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深入人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

  (二)食品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培训,主要从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和职责的要求,健康管理要求,个人卫生要求,内部培训要求,场所与设备、设施、布局分隔要求,采购、运输、生产加工、贮存等过程控制要求,清洗消毒要求,食品安全风险的分类、危害、控制等进行培训,加强对重大活动保障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担负起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直接责任。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每名人员每年不得少于60个小时。

  (三)操作规范及基本业务技能。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从业人员、“三小”生产经营人员主要从环境卫生、健康管理、个人卫生、规范性操作及一些基本性业务技能及礼仪、职业道德入手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三小”生产经营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守住安全底线。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从业人员、“三小”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每名人员每年不得少于40个小时。

  (四)形势分析政策研讨。针对企业负责人开展新法实施及当前食品行业所面临的形势、相关政策的解读,业界标杆企业的分享等学习研讨活动,开阔企业负责人的思路,提高企业的格局。

  五、培训方式

  2018年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以社会化第三方培训和部门组织、企业自行组织相结合的办法,采取网络培训、专家授课、高峰论坛、参观学习等方式进行。

  (一)加强网络培训。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通过网络培训教育短片、网络授课、网络答题等形式,对全行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培训,丰富其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聘请专家授课。邀请区、市相关食品安全专家,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责任,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做到依法高效监管、依法生产经营。

  (三)参加高峰论坛。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等走出去,参加高峰论坛培训,了解食品安全形势,行业态势,了解新的食品安全资讯,提升企业生存竞争能力。

  (四)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全县“三小”生产经营人员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开展专题培训,使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把好卫生关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参观学习交流。带着问题至标杆企业或单位中去观摩学习,交流互动,有针对性的答疑解惑,通过业内外标杆企业亲身体验、专家现场辅导、实际操作案例等方式进行跨界交流,领悟标杆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将标杆管理运用到企业管理提升中。

  (六)委托社会化第三方培训。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产品质量要求、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人员构成等情况,委托社会化第三方机构有针对性的对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培训,确保企业管理措施到位,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工艺流程符合要求,人员操作熟练到位,质量管理严谨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七)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规范操作、合法合规开展经营。

  六、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是一项公益性社会事业,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之一。各市场监管所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的培训由县局统一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小”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由各所负责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培训方案,明确各类培训的组织、承办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县局将对各单位的培训组织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督导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培训。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把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培训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指导。县局食品监管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培训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四)加强资料报送。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及培训计划,于4月10日前报县局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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