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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2-0004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关于印发《平罗县开展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2〕46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关于印发《平罗县开展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2〕46号

各所、执法稽查队、机关各室:

现将《平罗县开展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开展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及

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旅游景区食品经营活动,解决国道省道沿线及农家乐一些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经营设施不完善、操作不规范、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宁夏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和石嘴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工作落实年”为抓手,以“铁拳行动”“春雷行动”工作为引领,以提升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结合“守底线 查隐患 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筹疫情防控,深入开展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农家乐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控制各类食品风险隐患,以“四个最严”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和治理。通过治理使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环境整洁、经营行为规范,持证经营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100%,“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8%,实现食品经营环境规范有序,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治理时间

2022年4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三、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A级以上旅游景区、109国道及其周边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服务单位,星级旅游饭店、农家乐,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各类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单位(以下统称食品经营单位)。

四、治理内容

(一)严肃整治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治理食品经营单位未在显著位置亮证经营以及无证经营等问题,严肃查处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和擅自改变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类别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肃整治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治理各类食品经营者未落实或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对存在食品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餐饮晨检、消毒、自查、过程控制等未落实、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不规范、无法实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等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整治,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对销售“三无”、过期、腐烂、霉变食品等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单位,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严禁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未经检疫肉类等原料,严禁加工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存在销售散装食品没有防蝇、防尘、防二次污染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的食品经营者,采取措施,整改规范。

(四)集中整治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差的问题。重点治理餐饮服务单位后厨:墙面地面屋顶破损、起皮、积垢,杂物乱摆乱放,冷冻冷藏、消毒保洁、案台及油烟净化排放等设施设备内外积垢积油,餐厨垃圾桶无盖等卫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五)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管控。重点治理经营场所设施不符合要求,布局功能不合理,需要冷冻冷藏的食品未按规定条件贮存,清洗消毒设备不齐全,食品添加剂管理未严格落实“五专一准确”等问题,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严禁生熟食品混放,严禁生熟刀具、案板、盛放容器混用。

(六)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餐饮具自行进行清洗消毒的,重点检查是否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运用ATP快速检测仪检测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合格。餐饮服务提供者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重点检查是否使用消毒服务单位集中消毒统一配送餐饮具。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2年4月1日一4月15日)。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排查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精心安排部署。

(二)治理规范阶段(2022年4月29日一10月20日)。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周边商场、超市、食品店、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等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地方特色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清明节、“五ー”、中秋节和“十ー”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治理,切实解决影响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21日-1031日)。针对问题的根源,梳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总结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继续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强餐饮服务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技能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将本辖区内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作为2022年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疫情防控精心安排部署,建立综合治理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按时全面完成。

(二)强化日常监管。要根据辖区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实际情况,结合旅游景区人员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采取网格化监管的办法,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高风险食品的集中检查,依法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布监督抽检信息。强化景区内外食品小摊点、小餐饮、小食杂店的日常巡查,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高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强化督导检查。餐饮室会同食品室以县局督导检查机制为抓手,深入旅游景区、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开展督导检查,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场监管所请及时将专项检查信息上报县局餐饮室。5月15日前上报统计表,10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总结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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