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5/2022-0003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5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关于印发《平罗县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2〕24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关于印发《平罗县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2〕24号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稽查队、机关各室:

现将《平罗县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221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49号令) ,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评定餐饮服务风险等级,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点和监管重点,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改进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2022年5月底前,完成本地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等级评定,制定不同风险等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具体检查频次和监管重点,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理。

二、工作范围

全县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餐饮服务风险等级评定,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三、工作原则

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工作措施

(一)风险等级分类。结合餐饮服务风险特点,从经营业态、规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经营资质、从业人员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等动态风险因素,以及区域位置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评定餐饮服务风险等级,并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督管理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

(二)风险等级评定。餐饮服务风险等级评定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风险等级得分,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检查项目扣分分值)为60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在评定工作中,可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实际情况,对不存在的项目评定为合理缺项,赋0分。

1.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评定: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的评定,应当调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档案,根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所列的项目,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许可档案内容不全的,各所可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2.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评定: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的评定,可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确定,或者组织人员到餐饮服务场所打分评价。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据《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不含小餐饮)》(附件2)评定;对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据《小餐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3)评定。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动态风险量化分值评定的,应当结合上一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全项目检查结果逐项计分。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动态风险量化分值评定的,可根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进行打分评价。

3.新开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等级评定: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管人员开展现场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评定,结合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评定情况确定风险等级。

4.风险等级确定:监管人员根据静态和动态风险量化分值确定评定结果,填写《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确定表》(附件4)。

1)A级风险:风险等级得分≤30分。

2)B级风险:30分<风险等级得分≤45分。

3)C级风险:45分<风险等级得分≤60分。

4)D级风险:风险等级得分>60分。

5)学校及周边(校门外一百米范围内)餐饮服务提供者均列为D级风险。

5.风险等级调整:各所可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年度监督管理记录,调整下一年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出现《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应视情况及时调高当年餐饮服务提供者一个或者两个风险等级。

(三)结果运用。原则上,评定为A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评定为B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评定为C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评定为D级的,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各所应建立辖区餐饮业风险分级管理台账,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风险等级、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管重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充分认识风险分级管理在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增强风险管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二)客观公正,严肃工作纪律。各所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中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评定人员要如实作出评价,并将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切实做到客观公正。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工作进度。各所要认真总结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并于5月31日和10月31日将餐饮服务风险等级评定情况表(附件5)、3份评定材料(静态表、动态表、确定表)、辖区餐饮经营主体风险分级台账报送食品餐饮室。(联系人及电话:易亚楠,0952-381600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