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63/2022-00112 | 文号 | 高政发〔2022〕145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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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高庄乡 | 责任部门 | 高庄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村委会、各中心、办公室:
为做好全乡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及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参保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2023年平罗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我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参保任务数为20384人,户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2.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任务数9369人,参保任务率必须达到100% 。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期。
1.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
2.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由 %提高到 %。
(二)参保缴费标准及方式
1.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年。特殊困难群体人员有多重身份的,个人缴费标准按就低原则执行。缴费标准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为零元;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对象,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70元/年;三级中度残疾100元/年;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人口170元/年。
2.新参保居民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明(年满18岁的在校学生)或社会保障卡到所在乡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网点缴费(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3.续保居民可持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APP、ATM机、银行便民终端缴费,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APP等,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保缴费期。
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参保缴费标准
1.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6个档次。相对应的财政补贴为40元、50元、70元、120元、200元、320元。
2.年满16周岁以上(除在校学生)的新参保居民需持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所在乡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缴费。
3.续保居民可持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缴费。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宗涛 乡党委副书记 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菊红 乡人大主席
各包村领导、中心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和各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五办四中心主任及各包村站所成员组成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督导检查和考核。各村包村领导负总责,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积极引导,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建立分工负责联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广泛宣传,构建“人人参保”的良好氛围。各包村站所协助村干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所包村队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把参保的政策和实惠讲清、讲深、讲透,并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QQ群、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奖惩,按时完成征缴工作。两险均在2022年12月20 日前完成乡政府分配缴费任务的奖励5000元。两险均未完成缴费任务的村每少完成1人处罚200元,并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收缴进度于每周二例会进行通报,进度处于末三位的村周末一律不得休息(含包村领导、第一书记、包村干部)。
希望各村按照以上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具体任务附后),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 1.高庄乡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目
标任务表
2.高庄乡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