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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0/2021-001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文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标  题: 【开馆公告】平罗县图书馆恢复开馆公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开馆公告】平罗县图书馆恢复开馆公告

各位读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3号)》精神及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统一部署,我馆定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起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二、接待人数

自11月25日起每天接待人数为实时在馆300人,满员后实行一进一出,限时限流。

三、入馆须知

1.入馆读者必须佩戴口罩,在入口处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体温正常进行健康登记后方可进入。读者在馆期间,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全程佩戴口罩。

2.体温异常(37.3℃及以上)或出现咳嗽、呼吸异常等可疑症状人员谢绝入馆,望广大读者给予配合支持。

3.读者排队、办理书刊借还、申领读者证等业务时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4.疫情防控期间,请读者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听从指挥,避免人员聚集。我馆将及时根据疫情防控进展,调整开放的服务与措施,敬请广大读者关注“书香平罗”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动态。感谢各位读者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平罗县图书馆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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