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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4-000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标  题: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全年共开展集中教育学习8次,学法用法知识考试2次,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树牢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想处理各类问题,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正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主动挑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召开依法治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区战略,在推进“一规划两方案”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及时制定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自然资源局涉诉行政案件27件,有22件审理完结并按照要求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将法治建设内容列入对下属各单位的检查考核内容之中,每年2次组织对下属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结合发现问题印发通报,在我局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五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自评,对20229月之的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找出存在问题和瑕疵,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水平。通过巡查组反馈及自查,发现问题9处,现均已整改到位。2023年以来,我局三项制度执行较规范。

(三)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服务企业为核心,以助推经济发展为导向,在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行为上精准发力,推出了“三个专”服务模式、“交房即交证”、“验登合一”、“交地即交证”等多项政策,不断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满意度,以奋发有为、实干创新的精神,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依托“平罗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APP”,企业和群众可足不出户查询名下不动产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同时,打造线下自助服务区,提供自助查询、自助受理、自助打印三项服务,企业可自助进行税费申报、业务申请、下载打印不动产登记查询信息及电子证照等,并免费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自助服务,进一步推动不动产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的延伸

(四)依法做好资源要素服务保障。提前谋划、靠前服务,扎实做好我县各类工程项目的规划、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办理建设项目“一书三证”120项,出具用地红线图89项;完成10个批次25个建设项目用地的上报审批工作;办理划拨用地11宗792.96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28宗845.7亩;完成塞上江南博物馆整体平移、瑞丰源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征收国有、集体土地7128.48亩,兑付征地补偿款4566.77万元。

)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配套措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二是制定《平罗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相关制度,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程序化。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等程序,对涉及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进行民意调查,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将听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行动。查处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案件25起,收缴罚款118万元。组织开展全县草原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郭某某非法开垦和改变草原地用途等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我县草原地管理和使用。拆除县城区私搭乱建32处面积843.54平方米,罚款58.4万元。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防火培训和实战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定期对重点防火单位进行检查,2023年全县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强化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宣传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积极组织公务员网上培训、系统干部执法考试,无纸化考试,共参与  320人,成绩均合格。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印发《关于印发<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关于印发<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选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理论读本作为学习资料,全年集体学法累计开展学习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集中学习8场次,累计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8次,利用““3·15”消费者维权、“3.8”妇女节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4.15”国家安全教育、“6.1”法律进校园、“6.26”禁毒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土地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涉及自然资源局各个领域领域,全年共开展各类活动2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

)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的矛盾纠纷。2023年,进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35次,结合重大节假日节前检查工作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41次,化解调处矛盾纠纷5次,撰写信息10篇。及时处理网上信访件总计15件,政府督办件7件,均已答复办结,对上级部门交办我局6件信访事项,已化解2全年共接访群众来访10批次,80人次,无进京赴银入市上访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县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还没有牢固树立,法治素养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工作不规范,如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不深不透,个别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识不一,导致在探索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未能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落实不够规范,有的执法案卷缺乏法制审核程序,或执法过程公开不及时现象。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石嘴山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建设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二)继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履行法定职责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明确各科室职责,统筹推进,坚持依法行政决策,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进行。

(三)持之以恒推崇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过程监督执法,确保程序公开,实体准确,结果公平,着力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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