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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2-0000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2日
标  题: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奋力开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就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传达了《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平罗县自然资源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确定活动总体要求、具体安排以及工作要求;三是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及干部理论必学篇目,要求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共收到心得体会27份;四是制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学习培训计划,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8次,学习班 4次,累计参学人数715人;五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结合反诈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先后在姚伏镇、黄渠桥镇、灵沙乡集贸市场开展宣传3次,参与人数800余人;六是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线下利用电子LED屏滚动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标语,线上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章。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法委发〔2021〕1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平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县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2021年工作要点》等,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促进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二是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法5场次,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法治能力测试4次,累计参与人数79人。三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我局“四清单一办法”,强化落实完善全局普法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普法等重要工作进行了半年和年终考核。五是利用周一例会时间对宪法、民法典及测绘法、行政处罚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共举办了1场民法典中对合同编的解读的讲座、1场次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讲座,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5次。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和换发,现阶段我局共有46人持有行政执法证并进行换发,另新参考5人通过了我局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的考试,完成申领程序并参与了全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的无纸化考试;二是健全并落实处理机制,通过部门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指派专人及时予以协商解决。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出庭应诉率,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履行国家行政赔偿责任。

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严肃规范城乡规划各类审批,召开平罗县规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期会议及第二期预审会议,审议平罗县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等共计7个项目。出具规划设计条件47项,用地红线图66项。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与用地预审35项,总用地面积120.26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3项,总用地面积113.1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7项,总建筑面积33.07万平方米;乡村建设规划用地8项,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二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办理模式广泛推广,目前我局已与三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且正在与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罗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罗支行积极对接相关合作事宜。自2021年6月1日平台试运行以来,共办理抵押登记792笔,生成电子证照792笔,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1194笔,办理抵押注销登记268笔。三是不断优化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随到随办、即办即领,企业申请的各类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预告登记办理办结时限缩短至一个工作日,转移登记办结时限缩短至三个工作日,极大的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效率,更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本着“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学习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深入梳理法律条文,为执法提供有力依据,对于必须要公开的执法事项,及时公开;二是根据实际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并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要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参考已有案例,保证处罚的公平性;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可回溯管理和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探索制定我局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共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9次;三是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基本制度制定、诉讼案件处理情况、风险法律事务管理、合同管理、普法培训管理等工作,对相关制度进行法律合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四是在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对我局行政许可进行公开,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推动事后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示行政权力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我局将上年发生的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案件录入统计系统和违法信息填报系统;六是我局完善了《平罗县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平罗县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推广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进行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即时推送公开。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装备建设,要求有执法权限的科室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进一步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建立执法人员管理台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我局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四是开展平罗县工业园区占地企业核查工作,已完成太沙工业园、崇岗工业园、红崖子精细化工基地三个园区475家,504宗企业占地核查工作,其中太沙工业园区266家企业,284宗,红崖子精细化工基地74家企业,78宗,崇岗工业园核查135家企业,142宗。504宗数据全部完成了入库;五是2021年联合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共进行土地动态巡查75次,发现土违法行为12起,下发停工通知书12份,现场制止8起,立案查处4起。完成了国家下发我县2021年1-4季度土地、矿产卫片465个图斑外业核查和内业填报工作。六是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县城规划区内违章、违法建筑的排查、拆除等工作。目前,已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38份,拆除82起违规建筑(建筑面积5065平方米),口头告知48起,现场制止50起,解决了多年以来困扰群众的各类问题,有效遏制了“两违”建筑蔓延势头,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2021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9起。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党政机关责任落实还有不到位情况。一是各相关站室场队职能衔接不到位,仍然存在职能交叉重叠,或者职责不明晰的情况,在个别工作落实中相互推诿,落实不力或不到位现象仍存在。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不到位,问责多且严而容错纠错少,导致执法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敢做事,不敢担当的情况较为普遍。

(二)在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不透不清。个别站室具体工作人员对由于区、市、县相关文件中“重大行政决策”表述理解有偏差,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识不一,导致在探索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未能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

2.决策程序复杂。对于决策事项要经过企业、行业协会、人民团体、专家、专业机构等参与论证等程序,无形之中增加了决策的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综合执法力度有待提升。由于机构改革,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下调乡镇,存在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程序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有待继续规范,虽然我局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是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对制度相关内容理解不深,执行不力的情况;三是执法方式创新力度不够。由于缺少资金,在执法过程中多采用“人防”,“技防”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连续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的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工作,坚决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不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忠诚履职尽责,奋勉担当作为,制造性开展工作,奋力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进展。

2.连续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共同推动,依法防范风险、化解冲突、维护权益,营造公正、透亮、可预期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3.连续深化推动普法依法治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自然资源法治宣扬教育工作。学习宣扬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娴熟把握自然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深化了解土地、林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宣扬活动,向全社会乐观宣扬普及自然资源法治常识。

4.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强化执法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有针对性的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队伍。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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