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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3-0089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5日
标  题: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度建设项目(平罗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平自然资发〔2023〕31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度建设项目(平罗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平自然资发〔2023〕31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你公司委托宁夏正和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度建设项目(平罗县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完成,我局对《报告书》及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反映了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度建设项目(平罗县段)临时用地位于平罗县崇岗镇境内,为临时建设项目工程临时占地面积为0.0320公顷,临时用地为材料堆场。复垦责任范围现状地类:裸岩石砾地0.0320公顷复垦方案内容和编写格式基本符合《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及《复垦方案编制规程》要求方案确定的复垦标准、措施及投资估算基本符合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

二、报告书》中对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度建设项目(平罗县段)建设过程占用临时用地进行了工程量测算及投资估算本项目土地复垦总费用为0.5万元报告书》中提及各类保障措施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

三、截止《报告书》编制之时,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度建设项目已完成预审及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具备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条件。

四、《方案》编制规范、内容详实、复垦方案切实可行投资估算合理我局同意该《报告书》通过审查

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开工建设的依据。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1025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顾春垚  电话:6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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