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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18-7454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2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关于对审计组检查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建发〔2018〕19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关于对审计组检查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平建发〔2018〕19号

  按照《关于印发平罗县深入开展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平纪发〔2017〕10号)、《关于印发宁夏城乡建设领域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村)发〔2017〕11号)要求,近期,县审计局对全县2017年实施改造的农村危房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中发现,大部分乡镇能够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并按照危房改造标准要求进行建设,但也存在部分乡镇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不到位,建房户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的现象。经审计组现场检查,你镇存在以下问题:

  陆渠村一队马自玉与马学明危房改造对象不符合相关政策,存在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于陆渠村一队马自玉与马学明属父子关系,同住在一个宅基地上,5月份马自玉和马学明申请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9月21日该父子俩才分成两户。审计组认为,该父子常年居住在一处宅基地上,且分户在申请危房改造之后,存在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现象,应予以父亲马自玉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儿子马学明改造房屋不予资金补助。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责令你镇立即进行整改,将已到账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元收回上缴县财政。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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