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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24-0000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2日
标  题: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县住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职能职责,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中的核心指导地位,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等活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安排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及上级工作要求作为年度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法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性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制度,把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以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利用微信工作群、多媒体、电子屏等各类普法阵地,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小区、进工地”活动,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动性、系统性,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关注中国普法、“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23年截至11月30日,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8次,法治业务知识培训2次,法治知识测试3次。

(二)落实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优化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2023年截至11月30日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法治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确法制监察室为局法制审核机构,配优配强5名综合素质强人员为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聘任4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积极探索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2023年截至11月30日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行政许可、重要合同协议等28项事项均由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发挥出法律顾问的法律“智囊”作用,提升依法行政行为。

(三)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夯实。一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行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完善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规范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实现行政许可办理标准化、规范化。2023年截至11月30日,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8类共计440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事项34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3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类28项。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落实网上考试制度,2023年开展在岗培训3次,住建系统现有65人持有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中做到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3年截至11月30日,完成行政处罚45项,处罚金额146.143万元。三是对《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推进落实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城乡建设执法监督等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工作普法责任,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9·15”人民防空宣传日等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进小区”等,开展现场咨询服务等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工作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3年共参加普法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完善案件评查等制度建设,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2023在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30件处罚卷宗接受县级、市级及住建厅进行评查均为良好等次,五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做到“出庭出声”,2023年截至11月30日,行政诉讼应诉32件、民事诉讼应诉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时,尊重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监委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和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对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督促纠正等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检察建议、监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工作。2023年截至11月30日共办理“三书一函”18件。

(四)加强行政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对“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力度,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抽查标准、频率、流程和抽查机制,对检查对象(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2023年检查对象名录库109家,其中,建筑企业30家、混凝土资质企业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2家、物业服务企业25家、燃气企业22家、供水企业1家。2023年截至11月30日,建筑行业监管方面:对在建项目共计开展60次安全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164份;开展质量检查36次,形成质量检查记录57份。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132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停工整改通知书》32份,对9家单位9次进行质量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项目经理共记39分处理,对在监管过程中出现的未取得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违法分包工程等15件进行了行政处罚。燃气行业监管方面:对燃气行业共计开展117次安全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 117份;对3家存在问题的燃气企业进行了4次行政处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物业监管方面: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动态管理,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强房地产物业管理,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4次,检查物业公司276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提醒,下发提醒通知56份、安全隐患告知书75份,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 1家、物业企业5家共8次,“明珠嘉园”烂尾楼项目整治效果明显。二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行政许可、行政检查、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等政务服务信息均在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十公示”等网站进行公示。2023年截至目前,共公开“政务信息”418条。三是自觉接受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切实把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注重面商,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2023年以来共计1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按时沟通率、走访率、面商率、办复率、网上公开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四是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加强信访工作的责任领导,规范信访基础业务管理,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排查和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开发、施工现场扰民等突出信访问题搭建沟通平台主动受理,推动信访突出问题有效化解。2023年截至11月30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852件,其中上级交办信访件58件、两办督查室41件、12345市民热线件1526件、议政网227件,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创新意识不够,亮点不突出,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二)继续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边执法边普法,同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三)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式。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一是在执法、履职、监管全过程实时普法,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二是扩大普法覆盖面,印发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物业等宣传资料,向各社区、工地、小区发放法律宣传读本,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三是把握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使法治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深、成效更好。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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