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平建发〔2022〕51号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检测机构:
为强化建设单位和检测机构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03月0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平建发〔2022〕51号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检测机构:
为强化建设单位和检测机构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03月0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