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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20-000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标  题: 关于2020年春季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0年春季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切实做好我县建筑工程春季开复工暨五一节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按照自治区安委会《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宁安办[2020]16号)和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安排,我局于4月21日至23日联合劳动保障执法局对全县县城规划区内及各乡镇在建工程开展了春季开复工及“五一”节前质量安全检查、扬尘治理、农民工管理、疫情防控及应急管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6项,涉及单体工程32项,总建筑面积13.43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24家,施工单位22家,监理单位9家,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7份,质量整改通知书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87条,质量问题22条。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项目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和预防高处坠落措施基本到位,各参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但仍有一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扬尘治理不符合“6个100%”要求,企业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典型案例及存在问题

(一)平罗县货际通物流与教育培训中心商服楼:建设单位:宁夏平罗县货际通科创物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派睿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存在问题:1、图纸名称与工程实际名称不符,使用功能不同;2、未办理非国有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3、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4 、现场堆土未覆盖,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6个100%不达标;  

(二)宁夏马氏兄弟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吨粮油收储精细化加工及研发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宁夏马氏兄弟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金都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存在问题: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现场安全资料不完善;3、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材料未进行报验。

(三)年产10万吨苜蓿草和秸秆颗粒混合饲料加工项目-成品库:建设单位:宁夏千叶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固原六盘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安全方面存在问题:1、脚手架未做基础,后墙使用单排脚手架;2、连墙件数量少,与墙内无可靠连接;3、落地式卸料平台与脚手架体连接不符合要求;4、中厅临边防护搭设高度不符合要求;5、脚手架体搭设高度不够,目前搭设高度与女儿墙同高; 6、钢筋区配电箱内接线混乱,存在私拉乱接现象,搅拌机区三级箱内未设PE端子,PE线连接不规范;7、一级箱处四周堆放木竹胶板,二级箱处未设置灭火器。

质量方面存在问题:1、砌筑砂浆无配合比,无二次结构砼配合比;2、二次结构构造柱钢筋绑扎不到位,个别构造柱钢筋箍筋缺失;3、窗台压顶不符合要求;4、女儿墙砌筑材料与图纸设计文件不符;5、现场无任何资料;6、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均无人在岗;      

三、处理情况

(一)企业处理情况

对年产10万吨苜蓿草和秸秆颗粒混合饲料加工项目-成品库施工单位:宁夏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固原六盘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全县通报批评,扣除企业诚信分值100分。

(二)人员处理情况

对年产10万吨苜蓿草和秸秆颗粒混合饲料加工项目-成品库项目,施工单位宁夏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宏记3分、质检员李娜记3分、安全员卢文广记3分、施工员白洁记3分;监理单位宁夏固原六盘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占军记3分、专业监理王云霞记3分、监理员张泽记3分。

四、乡镇各项目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各乡镇实施项目均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6个100%不达标。大部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基坑内有裸露地埋电线,基槽边堆土过多,基槽内无放坡、无支护,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警示标志少,基坑内有塌方现象等共性问题,针对各项目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已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截止目前,各项目正在整改中。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建筑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建设单位要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及时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监理企业要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遏制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各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管理职责,有效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坚决贯彻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回复”形成闭环管理。强化工程项目危大工程管理,严格把控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监督环节,扎实做好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工作。全面提升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以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为抓手,以质量标准化验收指导手册为指导,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检验,及时填写施工记录与质量验收记录。

(三)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各建设项目要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防控措所有进出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逐一登记信息、全部检测体温。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须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做好储备。用餐全部实行分餐制,宿舍不得设置通铺,现场符合卫生防疫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好防疫应急措施,扎实做好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街道或社区报告。经医疗机构诊断为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建设单位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我县疾控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四)抓实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直接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监督施工和监理企业落实中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主动自觉地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安全生产意识不放松、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松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含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要切实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履行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要积极落实监理责任,严把现场巡视、旁站环节,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严格控制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标准。

(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各企业要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加强综合及专企业自查,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

(六)继续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制度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明确劳资负责人及职责,各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现场安装门禁打卡系统,并将本项目用工人员信息录入农民工实名制系统。全面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各建设单位要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拨付到“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施工单位每月按时将代发工资清单提供给银行,通过银行直接代发劳务人员工资。我局将加大对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的惩处力度,将企业欠薪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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