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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4/2024-000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9日
标  题: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平罗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大力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党组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带领全局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一规划两方案”,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科室具体干的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为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依法行政取得实际成效;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总体规划,主持制定《平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四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程,完善《平罗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全年共召开党组会22次,共研究、表决各类事项30余项,研究人事工作4次,充分发挥了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有效地确保了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五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完善《平罗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二)强化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贯穿于医疗保障工作始终。一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通过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领导干部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内法规条例等重点普法内容列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同时,积极参加区、市、县、举办的各种法律法规培训,推进法治理念和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次,以“看得见”的方式“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职务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二是充分利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务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并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自觉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共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会前集中学法29次,其中党组会议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6次,局务会15次,专题学习会2次,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发言2次;三是积极依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等各类平台,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有效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三)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过程依法依规。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从监管方面着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持有执法证人员14人,新增1名执法人员,涉及执法科室1个,其中科室4名工作人员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在对两定医药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全年依法向公安、卫健等有关部门移交线索4条。加强协议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对33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违规医保基金追回,对12家医疗机构做出行政处罚,守好了群众看病就医“钱袋子”;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对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处理决定22条。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行政检查,并及时通过局官网进行了检查结果公示。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对3家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网上曝光,进一步加强警示作用,使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遵规守纪,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长期存在,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共整理归档行政执法卷宗13份;三是聘请法律顾问 1名,每年按时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为全面实现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推进我局医保制度法定化工作,法律顾问从专业性、及时性、实用性三个方面着力助力医保执法更加专业、高效、优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保基金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平罗县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并向社会公示,明确普法工作内容、任务、措施和责任人,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加强普法主题宣传活动。认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干部集中学习、观看典型案例2次,开展知识测试3次,并将学习宣传活动与主题党日、帮扶慰问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利用重点节日开展普法活动。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4.15”国家安全月、“6.26”禁毒日等重点节日,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10余场,受益群众达3万余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借助新媒体平台播放医保政策10余条,发布信息动态、曝光典型案例20余条,开展现场宣传3场次,张贴海报5000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签订信用承诺书27份,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五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政策文件和行政处罚结果,提供医保政策解读和以案释法,营造良好的医保法治氛围。9月开展以“开门问计听民意 用心服务办实事”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2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实地参观、政策介绍、交流座谈等方式,宣传引导医保重点工作及惠民政策,提升医保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展现新时代医保制度改革下的创新举措,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效。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共公开各类文件、动态信息发布70余条,新媒体平台发布300余条。

2023年全年未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改变的情况。

二、存在主要问题

县医保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普法学习内容单一。只对“八五”普法重点内容以及医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学习,许多法律法规没有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在普法集中学习上,多是按照本宣科式的通学和知识测试,缺乏针对性和互动性,导致学习效果不佳;二是普法活动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及有宣传任务时,宣传方式主要以发放宣传折页、悬挂横幅、新媒体宣传为主,没有针对不同人群、不同主题进行宣传,创新性手段单一,群众吸引力不足;缺乏具有医学背景和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员,在此情况下,为保障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工作更规范高效,建立一支专职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刻不容缓。目前相关法律事项依托法律顾问协助完成,执法队伍建立与教育管理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资料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理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理念和素养,提升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增强法治观念,促进学以致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持续开展尊法学法普法活动。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各科室在普法工作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医保经办服务和医保基金监管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三)持续建强行政执法队伍。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和执法案卷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打好坚实的基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智能监管来弥补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力资源的不足。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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